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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重大利好:重组大松绑,可以借壳!

19-06-20 21:52 9100次浏览
淘县专题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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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县专题助手

19-06-20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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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摆脱不能借壳束缚
这也是证监会此次并购重组改革最重磅的部分,创业板借壳从此松绑。
在此之前,创业板一律不允许重组上市,但创业板部分上市公司有化解经营风险的迫切需要,还是在2018年“紧信用”环境下,中小民企抗风险能力较弱,部分企业资金链被曝出问题,控股股东债务高企,基本已无法通过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努力实现自救和摆脱困境。
另一方面,政策的限制同样制约了资本市场对创业创业的支持。当前仍有大批满足创业板条件的高科技含量优质资产徘徊在资本市场门外。
不过,此次证监会也明确表示并不是所有企业创业板借壳都可以,证监会强调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资本市场支持科创的理念应该体现在各个板块和层次间,除了科创板,其他板块,包括创业板都应该支持优质的创新创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创业板重组上市的限制解除,将是科创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另一个重要路径。”北京地区一位投行人士认为。
放宽借壳认定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修订并颁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借壳新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配套措施,9 月9 日发布正式稿。
《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剑指短期投机“炒壳”和规避借壳的“类借壳”重组,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重组管理办法》尤其针对借壳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从量化指标、定性指标、监管层特殊裁量指标多个维度对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进行完善。量化指标上从原有的资产总额单项指标调整为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股本五个指标,只要其中任一达到100%,就认定符合交易规模要件。
此次证监会也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借壳的认定,一是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二是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对于这些变化,一位深圳券商投行人士解释:“陷入经营困难的中小民企上市公司、特别是创业板公司,由于自身规模普遍较小,非常容易触及重组上市标准,难以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转型。比如针对净利润指标,对于利润较为薄弱,甚至是亏损的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反而构成障碍,导致个别公司只能退而求其次,收购盈利规模较小的资产。”
严监管打下良好改革基础
不能否认的是,前一个周期的严格监管也为这一次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2016年开始,证监会剑指“高估值”并购,严管忽悠、跟风、盲目跨界重组等行为,专项打击了包括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在内多起并购重组市场重案要案。
数据层面同样佐证了监管力度。根据记者了解的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否决了51单重组方案,主要原因是定价公允性不足、评估增值率过高等。另外,超过500家公司终止并购重组方案,相当一部分是因不符合监管导向、面临监管压力而主动放弃。
在资本市场的生态中,监管理念的变化最终会传导至一、二级市场,在监管层有针对性的监管下,并购重组趋向理性,标的估值也回归合理水平,追逐热点、跨界并购的现象明显减少,市场反应也也趋向理性。
数据显示,“三高”( 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现象已经大幅减少。2016重组方案中标的资产增值率平均为7.5倍,2017年降低至5.2倍,2018年进一步下降到3.8倍。2017年以来,以同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资产为目标的产业并购占比不断上升。2018年,证监会核准的131单重组方案中,此类交易共计94单,占比69%。2019年1-4月,这一比例上升至73%。
 此外,重组方案披露后股价普涨现象已不复存在,投资者亦趋向理性,更加关注并购标的的质量。
淘县专题助手

19-06-20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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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晚间,证监会出台重磅政策优化有关借壳上市的相关政策。毫无疑问,自去年底至今一系列并购重组政策的引导下,并购重组市场已经进入新的阶段。
具体来看分为以下几个要点:
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本次修改将一并明确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衔接安排,简化指定媒体披露要求。
对于此次并购重组改革的逻辑,证监会也阐述得非常清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证监会坚定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这一并购重组的主渠道、盘活存量的主战场,吐故纳新、提高质量、做优做强,在开展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谋求新发展等各方面,做好中国经济的“火车头”和“发动机”。
调整优化并购重组制度,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重组上市是并购重组的重要交易类型,市场各方高度关注。中性、客观地看待重组上市这一市场工具,有利于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明确市场预期,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理顺重组上市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证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的执行效果开展了系统性评估,拟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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