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研究机构所称“7月份公司净利润预计达到5亿元左右”,此数据与事实不符。 近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7月份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在4.3亿元左右。 研究机构所称“高利润大概率持续到明年3月”,此结论缺乏事实依据。公司产品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一旦同行业企业复产加速、钢铁行业盈利下降等均会影响公司业绩。目前,没有事实表明公司高利润持续到明年3月。 研究机构称“年化盈利能力已达70亿元”,此结论缺乏判断依据。根据公司现有产能和目前产品市场价格计算,公司2017年净利润不可能达到70亿元。但鉴于现在市场价格的变化,公司净利润具体数据难以测算。随着市场变化,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价格随时出现上涨和下降,公司业绩随时出现波动。“年化盈利能力已达70亿元”缺乏事实依据。 四、请公司核实近期是否接受过有关研究报告发布机构的调研,如接受过,请说明是否提供过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并说明调研的时间、地点和提纲,提供调研人员的有关身份信息,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 回复: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接受了相关机构的调研,调研机构参观了公司生产经营现场,并咨询了国内炭素行业目前的产能情况、原料针状焦供给、石墨电极市场现状等。 公司已将调研机构及其人员信息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调研机构及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 调研机构 调研人员姓名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黄昱颖 2 宝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涂正威 3 冠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牛金福 4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子溪 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郭哲 6 南京三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俞善民 7 深圳前海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翁仁源 8 珠海汉诚投资集团 陈广华 在此次调研中,公司向调研机构介绍了石墨电极及针状焦产能、原料采购、主要生产工艺等情况,未向其提供过盈利预测、成本数据、重要合同、产品价格预测等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