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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研究绿茵生态:中国北方地区生态建设领军企业

17-06-27 10:32 1675次浏览
新新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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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京津冀生态景观与立体绿化技术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北方地区生态建设领军企业。
公司主营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业务涵盖园林绿化及养管、景观生态修复与治理、水土保持与水环境治理 、苗木生产与养护、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开发等领域。绿茵生态以绿地养护节水抗旱集成化先进工法和盐碱地生态修复先进工法为主的两大核心技术。目前已形成集“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养护--抗性苗木生产与繁育”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生态景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国家园林绿化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专业资质,下设5家全资子公司,主持国家级园林节水养护课题和省级植物材料选育课题,参与制定了园林土壤、大树移栽和园林养护等项地标,拥有天津市杀手锏产品一项,拥有天津市景观生态修复企业重点实验室,与天津大学共建天津市景观生态化技术工程中心,集团累积申请专利86项,已获得专利授权56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1项。企业入选天津市“万企千人”人才计划,多位高管入选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

近二十年来,公司打造了数百项的优质精品工程,涉及到生态建设、市政景观、地产景观、运动场建设等诸多领域;业务范围覆盖华北、东北、西北,成为北方地区园林与生态建设行业最具综合实力的企业之一;作为京津冀建筑绿化与生态景观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绿茵生态已经奠定了在中国北方地区景观生态建设中的领军地位。

在不断的奋斗进取中,公司先后荣获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 工程鲁班奖、中国人居环境示范奖、中国风景园林“园冶杯” 住宅景观金奖、中国风景园林“园冶杯”精品园林工程金奖、天津市“海河杯”优质工程奖、天津市园林优质工程奖等一系列荣誉及奖项。2014年入围全国园林百强企业前20强,2015年全国园林百强企业17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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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之火

17-06-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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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景观未上市就埋隐患
5月31日,证监会发审委公布的审核结果显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景观”)过会。不过,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尽管该公司主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身处时下最热的环保风口,但该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仅相当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零头,缺乏竞争能力,并且存在现金流不充分、半数控股子公司形同虚设、大客户高度集中等问题,还未上市就埋下了隐患。

 营收净利

 远不及同类上市公司

 根据绿茵景观5月19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地产景观工程等,在上市公司中,绿茵景观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东方园林蒙草生态铁汉生态岭南园林棕榈股份美尚生态、北方园林7家公司。不过,绿茵景观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与竞争对手的实力对比。

 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WIND统计数据发现,绿茵景观的收入和利润都仅相当于竞争对手的零头。蒙草生态、岭南园林、美尚生态2016年的营业收入都在10亿元以上,国内园林生态领域的龙头东方园林的营业收入更是达到85亿元,铁汉生态、棕榈股份也达到45亿元和39亿元,而绿茵景观2016年营收仅6.85亿元,仅相当于东方园林营业收入的8%。

 从利润来看,2016年东方园林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亿元,蒙草生态、铁汉生态、岭南园林、美尚生态的净利润也在2亿元以上,而绿茵景观净利润仅1.72亿元,相当于东方园林净利润的13%。

 从数据对比中不难看出,环保行业竞争格局已较为成型,竞争对手也是“高手”如云。在不少投资者看来,绿茵景观即便上市,也可能缺乏相应的竞争力,发展空间可能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挤压。加上东方园林等龙头企业已借PPP项目先行一步,绿茵景观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将会更大。

 现金流

 循环不畅或成“致命伤”

 在与竞争对手实力悬殊的情况下,现金流的不稳定有可能让绿茵景观进一步处于静止劣势。

 根据招股说明书,绿茵景观的存货变现能力并不存在明显优势。绿因景观存货周转率为1.89,即一年内存货周转不足2次,与行业平均水平1.7相比,处于相当的水平;同时,其应收占款及占比也较高,2016年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仅为1.16次,据WIND统计,这一水平低于上述7家上市公司中6家公司的周转水平。

 而2014年至2016年,绿茵景观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8,331.58万元、44,420.92万元和 56844.2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77%、44.68%和47.15%,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2.42%、47.29%和49.36%,应收账款占比高企,坏账风险大。如果周转不灵,现金流将面临危机。

 现金流正如企业的“血液”一样,唯有让“血液”循环顺畅,企业才能健康成长,一旦现金流出问题,对任何企业都可能是致命伤。

 事实就是,2014年至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94.69万元、 11629.85万元和12099.55万元,即在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高达62.42%的2014年,公司已然出现现金流为负的问题。前车之鉴,在公司没有好的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如何能保证未来不重蹈覆辙?

 控股子公司

 半数处于未营业状态

 通过招股说明书,可以看到绿茵景观目前有8家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大地养护、青川科技、青峰苗木、山西绿同等。其中山西绿同、绿地科技、兴源通达、顺通兴4家控股子公司处于“暂未开展业务”状态,绿地科技设立于2015年8月,至今近两年还没有正常开展业务,另外3家均设立于2016年下半年,刚好处于IPO前期,也没有开展业务。

 与此同时,另外4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控股子公司新大地养护、青川科技、青峰苗木、百绿设计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63.34万元、19.49万元、14.88万元、183.83万元,或是亏损或是微利,也令投资者质疑其子公司盈利能力不足。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这8家控股子公司均存在业务单一的特点。例如青川科技主营功能性绿地养护,青峰苗木专营苗木生产。而绿茵景观又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往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称此业务往来“为正常业务需求,交易价格公允”,但公司也并没有披露这一所谓“公允”的价格。结合以上种种,有投资者质疑公司存在利用子公司虚增销售和采购或者避税的可能。

 对于上述问题,截止记者发稿时,绿茵景观未作出任何回应。除此之外,绿茵景观还存在着大客户高度集中、研发费用占比刚过门槛等问题,对此,金融投资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新新之火

17-06-2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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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景观生态IPO:卢云慧夫妇持股超80%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景观生态”)近期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本次IPO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绿茵景观生态的主营业务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施工,要涉及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地产景观工程等。2014-2016年,绿茵景观生态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5.87亿元和6.85亿元,同期净利润7472.75万元、1.18亿元和1.73亿元。据招股书显示,绿茵景观生态本次IPO拟募集资金7.68亿元,将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和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

绿茵景观生态在招股书中提示了应收账款坏账等多个风险因素。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末绿茵景观生态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83亿元、4.44亿元和5.6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77%、44.68%和47.15%,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42%、47.29%和49.36%。

另外,绿茵景观生态2014-2016年末存货净额分别为22,376.68万元、23,576.46万元和22,346.1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5%、23.71%和18.54%,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90%、25.10%和19.41%,占比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结算的情况,可能导致存货中的工程施工出现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据招股书披露,绿茵景观生态实际控制人为卢云慧、祁永夫妇。本次发行前,卢云慧和祁永通过直接持股方式控制本公司发行前83.47%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卢云慧和祁永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新之火

17-06-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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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IPO过会: 劳务外包受关注 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

6月1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8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IPO申请获通过。

据招股书显示,绿茵生态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本次IPO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本次IPO拟募集资金7.68亿元,将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和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绿茵生态主营业务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涉及生态修复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地产景观工程等。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5.87亿元和6.85亿元,同期净利润7472.75万元、1.18亿元和1.73亿元。

绿茵生态IPO过会的同时,发审委还询问公司以下问题:

首先是苗木基地建设方面。报告期内绿茵生态拥有4个苗木基地。苗木基地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的具体情况,相关苗木基地对公司经营的具体作用,租金的支付情况,退租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土地的退租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报告期租赁、承包基本农田及划拨地的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解决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公司使用以上土地是否违法违规,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风险。

其次是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相对当期营业收入、资产占比较高、增长较快的原因和合理性;

(2)报告期公司信用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期是否存在变更,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

(3)报告期各期逾期应收账款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业务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了应收款逾期的违约条款,该等条款能否得到实际执行;

(4)结合客户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以及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坏账情况,进一步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5)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完工率和结算率差异情况,是否存在两者差异较大情况以及主要原因;是否存在甲方推迟结算的情形进而影响项目的收款进度;是否存在通过甲方推迟结算而减少应收账款、进而影响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

(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建造项目重大变更、中止或者暂停的情形;项目对应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计提是否谨慎、充分;是否存在竣工验收后审计结算对相关收入成本进行调整的情况,若存在,说明对报告期跨期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

(7)2017年对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调整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与应收账款、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最后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劳务外包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外包方的资质,主要劳务外包客户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如何区分责任和处理;公司是否建立与劳务外包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据招股书披露,绿茵景观生态实际控制人为卢云慧、祁永夫妇。本次发行前,卢云慧和祁永通过直接持股方式控制本公司发行前83.47%的股份。卢云慧现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祁永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新新之火

17-06-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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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本公司由绿茵有限以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经大华会计师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54,880,563.54 元为基准按1:0.2092 的比例折股5,333 万股,每股1 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6 月23 日,本公司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12019300000518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333万元。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因本公司改制而发生变化。绿之茵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经营业务。

1998 年11 月,卢云慧、祁永、李永昌、张瑞花4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天津市绿茵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注册资本100万元。

 1998 年11 月18 日,天津津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津通验字(1998)第1115 号),对本次出资进行验证。大华会计师已对本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402 号)。

1998 年11 月26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120193200136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 年6 月28 日,张瑞花与祁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额8%)转让给祁永,转让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同日,绿茵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绿茵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卢云慧、祁永、李永昌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700 万元,增资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绿茵有限注册资本增至800 万元。

 2001 年7 月3 日,天津市安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安泰验字(2001)第II-114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大华会计师已对本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402 号)。 2001 年7 月16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10 月26 日,绿茵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200 万元,增资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绿茵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000 万元。

 2007 年11 月1 日,天津中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津拓I 验字(2007)第41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大华会计师已对本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402 号)。 2007 年11 月9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193000005186)。

2008 年1 月20 日,绿茵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1,000 万元,增资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绿茵有限注册资本增至2,000 万元。

 2008 年1 月24 日,天津市津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津祥验字[2008]第017 号),对本次出资进行验证。大华会计师已对本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402 号)。

 2008 年2 月18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 年12 月22 日,股东杨树侠与卢云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额10%)转让给卢云平,转让价格为1 元/出资额元。同日,绿茵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2 年5 月24 日,天津滨海火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滨海验内字[2012]第063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大华会计师已对本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402 号)。

 2012 年5 月28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3 月24 日,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国信弘盛、卢云慧、杨建伟以货币形式增资,增资价格为18.75 元/股。其中:国信弘盛出资10,000 万元,533.3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466.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卢云慧出资1,557.85 万元,83.0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74.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杨建伟出资949.18 万元,50.6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98.5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3 月31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设立以来,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兼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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