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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研究苏垦农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17-04-24 13:59 41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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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江苏省弶港农场,始建于1956年。2011年11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12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制成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农垦于“十二五”开局之年,实施农业资源战略重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全新农业企业。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农业类公司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具有明显的规模、资源、技术、装备、管理及绿色产品优势。公司规模化经营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超过100万亩,覆盖全省多个地级市。公司目前拥有东辛、黄海、新洋等19家分公司,以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和1所农科院,员工1.4万余人。公司是集优质商品粮(良种)种植生产、农产品 加工销售、农资经营、农业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农业企业。其中,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江苏省最大、全国10强种业企业;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江苏省最大的米业企业;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是全省位居前列的农资经营企业。截止2014年末,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共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产品, 1个中国名牌农产品,6个江苏名牌农产品,3个江苏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3个。

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司将抓住和利用好“十二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引领现代农业、奉献安全食品、承载产业报国”为历史使命,以“国内一流、国际影响的创新型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实施“以种业、米业为主,多产业并举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一产立企、二产强企、三产兴企、产业融合”的战略路径,努力抓好“四个重点”,实现“四个转变”,即重点抓好结构调整,实现从生产主导型企业向市场主导型企业的转变;重点抓好改革创新,实现从传统机制向创新型机制的转变;重点抓好企业管理,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重点抓好资源整合,实现内生增长为主到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重的转变。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将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市场盈利和社会责任并重的创新型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纵向一体化”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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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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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之火

17-04-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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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中央自 2004 年至 2015 年连续十二年发布以 “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对粮食生产和种子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 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对粮食生产和种子生产的积极宏观调控措 施,涉及农田和耕地、粮食生产、市场价格、进出口和库存等多个方面,特别是 通过实行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鼓励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 极性,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引导市场粮价和增加农民收入。 

报告期内,国家农业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相关政策的持续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公 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实施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等补贴政策,公司分别获得 各项政府补贴共计 9,858.42 万元、11,476.73 万元及 13,779.87 万元,分别占各期 净利润的 24.19%、27.10%及 28.00%,其中粮食、农资、良种三项经常性补贴合 计分别获得 7,201.29 万元、7,203.47 万元及 8,122.27 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 17.67%、17.01%及 16.50%。国家持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报告期内国家 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斤 102 元、112 元及 118 元,国家粳稻最低收购 价分别为每 50 公斤 140 元、150 元及 155 元。 

国家对农业行业的调控措施受到国际大宗农产品市场形势、国内农业产业的 发育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三农”问题的推进等多重因 素的影响,未来国家在粮食进出口政策、农业补贴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 策、粮食收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品市场需求都可能带来影响。例如,如果上述补贴政策特别是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将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如果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 生重大变化,如取消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或较大幅度调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 价,粮食及相关农产品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发行人销售收入可能因此发生较 大波动,进而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如果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 生重大变化,如取消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或较大幅度调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 价,粮食及相关农产品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发行人销售收入可能因此发生较 大波动,进而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折旧和摊销金额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发行人将增加长期资产 197,368.69 万 元,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 18,071.97 万元。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不能如期投产并发挥经济效益,将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面临折旧和摊销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0.08%、27.99%和 25.08%(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计算),净资 产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发挥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发行人存在净资产收益率随着 净资产规模增加而相应下降的风险。

 十二、公司治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农垦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93.14%股份,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国资委通过农垦集团控制发行人 93.14%表决权。假设按照公开发行 2.6 亿股计算,本次发行上市后(含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后),农垦集团仍直接 持有发行人 67.84%股份,江苏省国资委仍控制发行人 67.84%的表决权。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三会”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 决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十三、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及其下属控制企业主要发生以下关联 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方面:2012 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其 他企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 273.83 万元。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方面: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 团控制的农垦麦芽分别发生关联交易 13,246.34 万元、10,304.44 万元及 12,624.06 万元。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发生关 联交易 382.29 万元、86.81 万元及 59.04 万元。

 3、土地承包方面: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 (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承包耕地,每年确认的土地承包费成本分别为 34,264.05 万元、35,815.79 万元及 35,454.62 万元。

 4、关联往来方面: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发行人预付控股股东 农垦集团土地承包金余额分别为 13,766.68 万元、13,701.78 万元及 13,669.69 万 元,应收农垦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往来款项余额分别为 10.03 万元、0 万元、0 万元;应付农垦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往来款项余额分别为 396.03 万元、272.64 万元及 0 万元。

 5、关联资产购买或出售及资产划拨方面:

(1)2012 年 4 月,农垦集团向 发行人划转土地使用权,涉及金额 5,637.81 万元;

(2)2012 年 8 月,发行人向 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购买资产 293.47 万元,出售非农资产 1,121.46 万元;

(3)2012 年 9 月,发行人向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购买资产,涉及金额 2,940.93 万元;

(4) 2013 年 6 月,发行人向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购买资产,涉及金额 582.38 万元;

(5) 2013 年 8 月,发行人购买农垦集团下属企业淮安市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涉及金额 26.64 万元;

(6)2014 年 1 月,发行人向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转 让子公司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股权,涉及金额 405.56 万元;

(7)2014年 7 月,发行人向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 股权,涉及金额 801.68 万元。

6、其他方面:根据 2011 年 11 月 23 日农垦集团向下属各单位下发《江苏省 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农业资源整合方案的决定》,农场办公房屋全部转入 苏垦农发的,为维持农场日常办公需要,暂由农场使用部分房屋并设置三年过渡 期(自重组完成之次月起算)。过渡期内,农场另行解决办公用房的,则不收取 使用费。过渡期届满,农场仍继续使用苏垦农发房屋的,自过渡期届满之次日按 照市场价格计算并收取使用费。 

以上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偶发 性关联交易已经明显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受承包土地和大麦销售的影响仍将持 续。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每笔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规则等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但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 利益的风险。
新新之火

17-04-2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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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通过向农垦集团及下属农场承包国有耕地并通过流转农户土地承包 经营权从事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自主经营生产 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已增至约 115 万亩。 为保持各生产基地与发行人管理者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高效、全面衔接, 发行人在每个生产基地指派固定的基地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水稻等农 作物的种植生产,并由发行人各级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和检查,确保 发行人决策者能较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生产基地的实际状况。但鉴于发行人生产 基地规模较大,如果生产基地出现生产进度、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偏差或滞后, 或者发行人管理人员对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生产过程管理失误,将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生产经营风险

 1、仓库储藏风险 

安全储藏是确保发行人粮食保持高品质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如果发行人 仓库没有得到有效管理,烘干入库储藏的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受潮或被 其他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易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污染,将影响发行 人的农产品、种子产品以及大米产品的品质,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的收获具有季节性,收获入库后,稻谷、小麦和 大麦加工制成种子产品、稻谷加工制成大米以及稻谷、小麦和大麦的生产加工过 程和销售过程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加工和销售前,苏垦农发需储藏大量的 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苏垦农发下属各分子公司已就保证粮食仓储安全制 定了仓储管理办法、配备了粮情监测系统,以充分确保粮食储藏的安全性;但仍 然有可能因操作人员疏忽、系统失灵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火灾等意外事件的 发生,从而导致苏垦农发遭受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存货损失,进而对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种子新品种开发风险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新品种在逐步适应当地的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和耕种方 式过程中,其发展潜力与遗传优势将不断衰减,因此必须不断在良种培育上推陈 出新;并且,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品种更新换代不 断加快,种业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培育一个新品种周期较长,投入资金较 大,一个新品种从开始选育到通过审定然后推向市场需 5-8 年时间,进入市场后, 从产品介绍期到成长阶段需 2-3 年,因此新产品开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 本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新品种,丰富的品种储备使公司具备较强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但如果不能继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培育符合市场需要的新品种, 或者新品种的推广与商业开发未达到预期目标,都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困难。

3、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引致的市场风险

 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于 2014 年初公布的数据,2013 年全球 转基因作物种子的市场价值为 156 亿美元,约占商业化种子市场的 35%,份额近 四年基本保持稳定;从作物种类看,转基因作物种子主要包括大豆、玉米和油菜 等品种。尽管我国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 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目前,我国农作物中棉花、 木瓜、水稻和玉米等 4 种作物获得了农业部的安全证书,并且棉花和木瓜的转基 因品种已经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2013 年我国转基因棉花种植面积占棉花种植 总面积的 85%以上;然而,水稻和玉米尚未进行商业化推广。若未来我国允许转基因水稻种子的商业化推广,转基因水稻种子凭借优良的抗性、生长表现可能对 传统水稻种子产品形成冲击,进而对苏垦农发的种子生产加工业务造成一定的不 利影响。

4、公司种植业经营管理模式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种植业板块的经营管理模式采取的是统一经营模式和发 包经营模式并存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中统一经营模式包括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 营模式;目前的经营管理模式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所致。报告期内,苏垦 农发积极响应国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政策,积极推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 经营面积;从不同的种植季节来看,苏垦农发的统一经营模式面积特别是集体种 植模式面积逐步增加,发包经营模式面积逐步减少。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 对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以及农垦系统改革的开展,苏垦农发将继续积极推 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经营面积、特别是扩大集体种植面积,以提高农业生 产产出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垦农发推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经 营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时间上和结果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资产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00 次/年、2.04 次/年、1.74 次/年,各年 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128,204.17 万元、140,559.74 万元、170,177.62 万元,年末存 货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公司属于农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行业,特别是 种植业(包括种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种植农产品分为夏熟和秋熟,年末 存货中金额较大的存货主要为秋熟的水稻和种植在耕地上的大小麦消耗性生物 资产,例如 2014 年年末存货中有农产品 110,161.62 万元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34,445.29 万元,两者合计占当年年末存货余额的 84.97%。年末存货中的农产品 一般在次年上半年实现销售;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将在夏熟季节结转为农产品, 夏熟农产品一般在当年或次年实现销售。

 公司存货年末余额较多将降低公司资产的周转能力,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流动性风险;如果在库农产品保管不善或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主营业务 属农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是国家支持的基础性农业产业,发行人在税收上享有 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从事蔬菜、 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所得,免征企 业所得税。发行人自产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初加工销售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第 4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 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0〕第 2 号)相关规 定,发行人子公司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 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 如果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将可能产生所得税费用 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行人销售自产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制种企业 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 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大华种业销售自产种子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2001〕第 113 号)规定,子公司苏垦物流销售种子、化肥、农药、农 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如果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 利影响。未来,若上述税收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增加发行人的税收负 担,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整体盈利水平;但发行人盈利的增长并不依赖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新新之火

17-04-2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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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被疑借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2015年06月 )
超低价获取母公司土地 不及其他来源土地半价

 不久前公开招股书(申报稿)的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垦农发”)是一家以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依托土地流转和农业补贴等政策红利,在预披露材料中,苏垦农发描述了一个资产收益率超过10%、净资产收益率接近25%的高效现代农业企业的模本。

 究竟怎样才能获得如此高的利润?《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母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一些财务安排,才是保证苏垦农发盈利的关键。苏垦农发控股股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苏垦集团”)将近百万亩耕地以每亩360元的低价出租给苏垦农发,而苏垦农发租用的其他土地的租金价格相当于这些关联交易价格的两至三倍。业内人士指出,苏垦农发存在通过关联承包虚增利润的嫌疑,其真实盈利能力存疑。

 租用单价悬殊

 关联承包存猫腻

 招股书显示,2011年12月,苏垦农发与苏垦集团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2011年11月1日至2041年10月31日苏垦农发按360元/亩/年的单价(单价每五年调整一次)每年向苏垦集团缴付土地承包费,租用土地的总面积接近100万亩。2012年至2014年,苏垦农发每年向苏垦集团支付的土地承包费成本分别为34264.05万元、35815.79万元及35454.62万元。

 相对于当地的土地流转市场,与苏垦集团关联交易的价格低于平均许多。在江苏省宿迁市、盐城市等区域,苏垦农发也积极流转原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截至目前共流转农村土地16.41万亩。苏垦农发招股书在披露其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时透露了其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取的土地的租金,合同显示其流转土地的每亩的价格在800元至1000元之间。如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乡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1.78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苏垦农发,第一年租金为900元/亩,以后每年根据国家当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进行调整,而苏垦农发与新沂市邵店镇人民政府签署的约0.7万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显示,其租金前3年为1000元/亩。

 那么,是不是苏垦集团的土地不好呢?招股书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称,2013年江苏省农垦系统粮食单产位列全国农垦系统第四位。公司耕地拥有天然的种植环境优势,耕地分布在江苏省连云港、淮安、盐城、南通、宿迁、徐州、泰州等市县,由19家种植分公司管理,各分公司均地处江、海、湖畔,土地肥沃,供水充足。根据耕层土壤养分国家分级标准,耕地平均有机质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平均速效钾含量属于优良水平,平均速效磷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同时各片区耕地均处于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区,季风气候明显,具有四季分明、气候较好、雨量较充沛、日照较充足、无霜期较长的气候特征,年平均温度处于13.7摄氏度至15.4摄氏度之间,全年光照小时约为2100至2250小时,降水量介于850毫米至1100毫米之间,耕地所处土壤、气象、温度、光照、降水量等生产环境非常适合耕种农作物。

 此外,苏垦集团在向苏垦农发低价出租近百万亩土地的同时,还无偿奉送了晒场、水利设施等附属用地,其土地使用权证合计面积约为169.94万亩,其中晒场占地约342.2万平方米、水利设施等占地约54.7万平方米。

 宿迁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级财政局长告诉记者,苏垦农发租用的控股股东的土地大多处于苏北地区,同处苏北平原的耕地对外承包价格应该相差不大,如果附送附属用地也应相应提高流转价格。

 反租倒包年入数亿

 向农工收过亿履约保证金

 有意思的是,苏垦农发将从控股股东手中承包来的部分土地又转手承包给了农工,充当了一回掮客的角色。招股书称,苏垦农发主要采用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两种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土地占发行人耕地面积比重约在24%-40%间,总体呈下降趋势。苏垦农发认为,其主营业务由控股股东苏垦集团下属农场的种植业剥离而来,土地发包业务也由历史上存在的将部分土地发包给农工种植的业务模式延续而来,发包经营模式是其主流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的补充。

 招股书披露,苏垦农发2012年至2014年度的土地承包金收入分别为32602.13万元、28035.85万元和26574.60万元,承包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70%、18.13%和16.81%。同时,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苏垦农发向农工预收的土地承包金为17832.53万元、18139.06万元和17751.38万元。针对2012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招股书解释是因为控股股东苏垦集团免除了苏垦农发2011年11月至12月的土地承包费所致,但招股书未解释免除的原因。

 虽然苏垦农发在招股书中一直强调,公司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业全产业链企业,但记者注意到,除上述发包经营模式外,苏垦农发的统一经营模式又包括集体种植模式(公司负责生产成本投入、承担生产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产品收益)和联合经营模式(“公司+农工”联合生产,由公司负责生产成本投入并享有产品收益,在生产经营风险承担方面由公司与农工共同分担)两种。而在联合经营模式下,农工每年自愿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并向苏垦农发缴纳履约保证金。

 苏垦农发称,履约保证金旨在于保证农业生产效率与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保障协议的全面履行和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协议到期且农工无违约行为时,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与农工协商将其转作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

 苏垦农发在分析负债构成时指出,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联合承包经营模式下年末向参与联合承包职工收取的履约保证金,2012年末至2014年末,此项应付款分别为24143.29万元、23325.08万元及21527.76万元,分别占其他应付款的57.30%、57.76%及55.23%。

 招股书称,2012年至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660.73万元、29439.18万元及29603.23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6.47%、69.51%及60.10%,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公司当年会计核算净利润正相关,公司生产经营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常年预收的土地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公司的正常现金流等财务指标,使其并不真实。

 承包费存调整风险

 真实盈利能力存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苏垦农发在招股书中谈及了“承包耕地的承包费调整的风险”。由于苏垦农发向苏垦集团承包耕地,对承包费约定每五年调整一次,承包价格参考国家最低收购价。如果未来粳稻、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持续提升或因未来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该调整机制仍然会对苏垦农发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如果苏垦农发向控股股东承包的土地都按照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即便按照市场化最低800元/亩计算,每年近百万亩土地也将增加约4亿元成本。而苏垦农发2012年—2014年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仅为40367.51万元、41906.18万元和48909.51万元,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则更低。宋清辉认为,苏垦农发存在通过关联承包虚增利润的嫌疑,其真实盈利能力也在疑问。

 招股书还显示,苏垦农发2012年—2014年分别获得的包括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等在内的各项政府补贴共计9858.42万元、11476.73万元及13779.87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24.19%、27.10%及28.00%。

 6月1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苏垦农发证券部,试图了解其承包控股股东土地价格偏低且偏离市场化的原因,接电话的张先生表示将会向董秘转告相关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苏垦农发未有回复。针对苏垦农发存在的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新之火

17-04-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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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24.53%,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6,000万股。
一、苏垦农发  601952  中签号查询 苏垦农发中签号公布时间

 苏垦农发601952申购时间:2017年5月3日

 苏垦农发601952发行价:预估9.32元/股

 苏垦农发601952上市时间:待定(一般从申购日开始算8到14天左右上市)

 苏垦农发601952中签率公布时间:2017年5月4日

 苏垦农发601952中签号公布时间:2017年5月5日

 二、苏垦农发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江苏省弶港农场,始建于1956年。2011年11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12月,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制成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农垦于“十二五”开局之年,实施农业资源战略重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全新农业企业。 公司是江苏省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农业类公司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具有明显的规模、资源、技术、装备、管理及绿色产品优势。公司规模化经营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超过100万亩,覆盖全省多个地级市。公司目前拥有东辛、黄海、新洋等19家分公司,以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和1所农科院,员工1.4万余人。

公司是集优质商品粮(良种)种植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资经营、农业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农业企业。其中,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江苏省最大、全国10强种业企业;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江苏省最大的米业企业;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是全省位居前列的农资经营企业。截止2014年末,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共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产品, 1个中国名牌农产品,6个江苏名牌农产品,3个江苏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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