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1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正式版本。关于股价异动管理的内容部分取消了征集意见稿中的多条强制规定,尤其第四条原有的“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表述被删除。于是,瞬间引爆了股民圈和各大证券相关论坛!股民的情绪被瞬间燃爆,仿佛短线炒作的春天马上来临,周一即将千股涨停,周五已经涨停的股将全部一字晋级,以后龙头妖股可以无脑往上顶、买入连板高标就躺着捡钱!
此文重点详解一下市值管理类别三:
增加上市公司股价异动处理的灵活性。此类“松绑”调整最多,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的,正式版本去掉“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要求,仅要求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等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判断的,征求意见稿要求董事长召集董事会研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正式版本删除此要求。
再者,对于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适当放宽。在征求意见稿中,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均为上市公司应有回应方式,正式版本则仅将发布澄清公告作为必备项,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否进行可由企业自主选择。
“松绑”内容涉及长期破净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内容要求:
1压缩需要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进行估值提升计划专项说明的公司范围;
2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安排由“必做题”调整为“选做题”;
3对于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的,不再强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等。
在此说说我个人几点初浅的理解:
1、不发异动公告不等于取消异动管理,也不等于股票自由涨跌不再监管。只不过上市公司不用走过场式定期发异动公告,对于异常波动的个股监管部门还是会保持关注、酌情监管2、取消异动公告针对的是股价远远与业绩不符的公司。倘若是爆炒亏损垃圾股,该怎么公告、监管还得怎么公告监管。所以新规指向指数成分股,当然绩优小盘股尤其受益!而对于纯炒概念的亏损股,新规反而是利空!尤其对于爆炒ST股这一A股乱相更是杀手锏!
3、从可能产生的近期效应看,低位连板成功率应该会高,但被监管或将监管的高位股反而未必有那么多激进的资金愿意冒险接力。
简明扼要地说,新规的核心就是“价格低估的绩优股可以放心涨、价格虚炒的垃圾股尽管跌”! 宗旨还是“引导股民转向价值投资,让股价体现公司应有的价值”!而不是鼓励短线的龙头妖股炒作!更不会放任脱离公司基本面与个股内在逻辑的纯情绪炒作!
在此,富家不应景地给股民同仁们泼泼冷水,千万别上头!对大行情乐观前,先看看自己持有的股票的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否过硬、是否是连年亏损公司的股票。如果是绩优白马和蓝筹股可以持股待涨,如果是亏损垃圾股趁情绪高涨适时止盈或减亏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