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自然人易伟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易伟在2017
年9
月至2019
年4
月期间控制使用39
个账户交易金陵体育 股票,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对倒交易等,一年多时间盈利超8334
万元。针对易伟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的请求,证监会经复核后表示:第一,易伟不仅控制使用本人及管理产品的证券账户,还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综合运用三种操纵手法,在涉案期间反复、大量交易“金陵体育”,足以印证其具有操纵股价意图。如何分配违法所得款项,不影响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认定。第二,证监会依据2005
年《证券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查处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于法有据。第三,认定控制账户范围和控制期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四,操纵期间、操纵行为终了日认定正确。第五,易伟操纵行为对“金陵体育”的价格产生显著影响。涉案期间“金陵体育”股价上涨112.13%
,期间对应板块综指下跌13.15%
,偏离达125.27%
。其他市场因素对股价的影响,不能作为排除易伟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理由。第六,易伟操纵“金陵体育”的行为终了于2019
年4
月18
日。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我会发现本案违法线索的时间,未超过处罚时效。第七,违法所得计算结果正确,同时已部分采纳当事人意见。最终,证监会对易伟“没一罚一”,罚没合计近1.67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