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说转债违约不能刚兑会变成常态。我觉得很可笑,挺气人。个人观点:如果没有能力偿还那为何融资发行?到期不还钱,摆烂?那你控股人想圈钱,监管层监管不力,审核层不到位。现在就应该有抄家这条罪,借钱不还先抄你控股人的家还完钱在充公,牢底坐穿。钱不够就应有连带关系,拿了分红大妈,小姨,阿猫,阿狗的全都要吐出来,财产转移的一查到底。威信都没有怎么服众,第一先给一条危害金融罪,说白了惩治极度太弱,真的要剔除这些老鼠屎,非得印个“怕”字给他脑子里才能长记性。个个都有样学样那不反天了?
$广汇转债(sh110072)$$蓝盾退(sz30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