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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操盘手到底为什么被罚?大家讨论一下

23-11-11 11:05 7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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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近日,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至2018年8月,钟葱是金一文化 的实际控制人,先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胡宇是钟葱的客户、朋友,与钟葱合作成立了安徽金峻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6月26日,胡宇向钟葱提议找朱一栋对金一文化做“市值管理”,钟葱表示同意。

胡宇通过朱一栋等人认识了李卫卫,并将李卫卫引荐给钟葱。钟葱同意其下属韩某出席李卫卫的“市值管理宣讲会”。钟葱曾通过金一文化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公司)及胡宇间接向相关配资中介支付款项,一方面通过上海金一公司向胡宇控制的银行账户支付资金1090万元,另一方面通过上海金一公司向胡宇交付约1亿元实物黄金。钟葱亦曾与配资中介宋某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宋某杰提供1亿元用于购买“金一文化”。

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胡宇累计向李卫卫、宋某杰、朱一栋、陈某、张某杰等人支付配资保证金及利息2.66亿元,并委托李卫卫、朱一栋具体操盘交易“金一文化”。

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胡宇、钟葱实际支付配资保证金,胡宇、李卫卫、朱一栋使用“王某正”“江某楠”等93个证券账户配资交易“金一文化”。账户组累计亏损金额为约2.4亿元。

证监会认为,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之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罚款三百万元,其中对胡宇罚款一百万元,对钟葱罚款一百万元,对李卫卫罚款五十万元,对朱一栋罚款五十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已经是李卫卫第四次被证监会处罚了,此前还有三次。案例2: 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2017年间,罗山东通过控制并使用“罗山东”等118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手段,影响“利民股份 ”、“兰太实业 ”等16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从而不当获利。

案例2:证监会认定,罗山东的相关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决定没收罗山东违法所得6898.83万元,并处以6898.83万元罚款,共计1.3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罗山东曾是A股市场的知名“牛散”。此前,罗山东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万元。 问题讨论:1、这些被罚人,是不是在做多?既然做多,只要不能减持,限制用多少个账户有那么重要? 2、这个时间关口,为什么发很久以前的处罚,告诉大家这样做多是违法的?3、大家见过做空被处罚的人? 4、是不是有点转移注意力?欢迎打1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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