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计划,到2030年,德国将实现80%的电力供给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而目前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为40%,较此前提出的“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65%”的目标更是再上一个台阶。同时,德国政府提出,到2030年,德国计划将其海上
风电装机提高至3000万千瓦以上,到2045年,进一步提高到7000万千瓦的水平。另外,德国将每年新增至少1000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到2030年,德国陆上风电累计装机预计将达到1.15亿千瓦。
德国副总理、经济部长Robert Habeck表示:“一方面,气候危机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当前紧张的局势,凸显了淘汰化石燃料、提高可再生能源规模的必要性。”
路透社援引该法案的内容称,德国政府首次承认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公众安全利益”。业界普遍分析认为,随着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级”的提升,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流程将有所缩短。
据悉,德国政府将在今年内敲定该法案的具体细节,并将对德国建筑能效、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提出要求。
该法案出台后,德国能源业界表示欢迎。德国能源工业协会常务董事Kerstin Andreae表示,该法案提出的措施正是业界“迫切需要的”,将有助于德国生产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德国能源署主席Andreas Kuhlmann则指出,这一系列改革将为德国实现能源和气候目标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