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金可能触发的异常交易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虚假申报: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出发了交易所关于开盘集合竞价虚假申报情形的异常检测触发条件: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大幅偏离前收盘的价格(风险警示板3%,其他股票5%)申报买入(或者卖出),总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超过30万股或者300万元),总申报占市场同方向委托比例较高(超过30%),撤单超过一定比例(50%以上)后反向申报,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2.连续竞价阶段虚假申报 :在最优5档内申报买入或卖出后,在实时最优5档内剩余有效申报数量和金额巨大(超过100万股1000W)且占市场5档内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较大(超30%),类似申报发生超过3次,累积撤销比例50%以上,同时发生3次以上申报后撤单的情况,属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3.涨跌停虚假申报:单笔在涨跌停价格申报买入或卖出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和金额巨大(超过100万股1000W),单笔撤销后,在涨停价位累计撤单数量占委托总量的比列50%以上,此类行为发生2次以上。属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4.开盘集合竞价拉抬打压的异常检测出发条件:开盘集合竞价成交数量和金额较大(超过30万股或者300W),成交量市场占比较大(超过30%),开盘价涨跌幅较大(风险警示3%,其他股票5%),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5.连续竞价阶段拉抬打压:连续竞价阶段任意3分钟内连续向上买入成交或者连续向下卖出成交,成交数量和金额较大(超过30万股或者300W),成交量市场占比较大(超过30%),期间股价涨跌幅度较大(
上证50股票超2%,其他股票4%),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6.收盘竞价阶段拉抬打压:收盘集合竞价成交数量和金额较大(超过30万股或者300W),成交量市场占比较大(超过30%),收盘竞价阶段涨跌幅较大(上证50股票超2%,其他股票3%),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7.连续竞价阶段维持涨跌停检测触发条件:连续竞价阶段股票处于涨跌停状态下,投资者以涨跌停价格申报后,在该股票涨跌停价位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100万股或1000W以上),占市场有效委托比例较高(超过30%),持续时间超过10分钟,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8.收盘阶段维持涨跌停:连续竞价阶段股票处于涨跌停状态下,在连续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结束时,投资者在该股票涨跌停价位上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超过100万股或者1000万元以上),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新增有效申报数量或金额较大(超过30万股或者300万元),剩余有效申报占比市场有效申报比列较高(超过30%),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9.互为对手方交易:两个或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频繁、大量交易,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成交量的10%以上,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10.科创板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科创板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W的,属于交易所重点监控情形。
11.创业板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的,属于交易所严重监控情形。
12.超限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
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单个或者多个普通证券账户 与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数量合并计算。
13.重点关注股票大额申报:实时监控单个交易所日内某投资者委托买入单只重点关注股票,累计委托买入金额超过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