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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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尚荣医疗,股票代码:00255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0年2月27日和2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次疫情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1)公司的主要业务围绕医院,鉴于全国各地多个地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反应出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以及部分医院在病毒感染与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医院建设及医院隔离病房改造的需求将会增加,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尔德医疗”,)主要产品为医用纳米抗菌抗病毒复合材料、一次性手术包、一次性手术衣及防护服等医用防护产品。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发生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将医用防护服列入紧急医用物资。普尔德医疗已被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确定为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第一批定点企业。普尔德医疗及其参股子公司合肥美迪普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加班加点生产各类防护产品,如防护服、隔离衣等为灾区尽力提供。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79,0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0000%)(注 1: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705,967,762股);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 海 证 券报 》和 《证 券 日 报 》 及指 定信 息 披 露 网站 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截止 2020 年 2 月 27 日,梁桂秋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5,545,8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10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44%,(注2:2020 年2 月27 日公司总股本为780,385,54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前期股份质押借款,以降低质押率。梁桂秋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持续坚定的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披露了《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15)。
目前,公司2019年度报告尚在编制中,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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