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既立足当前,围绕稳定恢复生猪生产,着力保障市场供应,提出了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又着眼长远,围绕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据悉,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将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加大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细化便捷措施,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将仔猪及冷鲜猪肉纳入鲜活
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优化种猪跨省调运检疫程序,重点检测非洲猪瘟,对其他病种开展风险评估,简化实验室检测,降低调运成本。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要求各地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等等。
于康震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和银保监会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将《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尽快实施,尽早落地见效,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给。(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