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贴记录下业绩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不然老记不住。。。
创业板: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3)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4)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的业绩预告披露时间比较临近正式财报,其准确度比较高。
中小板 :
规定在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主板:
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时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未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主板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前发布业绩快报。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
上市公司披露2011年度报告不应晚于2012年4月30日,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度报告的,应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提前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提前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