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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高操纵市场司法解释的理解与破局(合法规避)

19-07-01 07:58 60888次浏览
绝对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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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出来两高《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7月1日实施。
但这么大的事情,以短线操作为主的淘股吧却鲜有讨论,让人唏嘘。
在赚钱的同时,还得防范政策风险。

有人说,我不做庄与我无关,你out了,好多规定是对短线客的精准打击
有人说,我看好就冲天炮,不看好就核按钮,就撤单,与我无关,你out了,这些行为最容易界定为操纵市场。
有人说,我多账户交易,这个竞价挂涨停然后撤单,另外一个挂卖,管不到我,你out了,多账户也有新规定。
有人说,我每次获利少,十几万、几十万,算不到我头上,你out了,非法获利数额是累计计算的。
有人说,我之前的行为怎么办,会不会追究。。。。
快开盘了,时间有限,这个帖子慢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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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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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76962292

19-07-0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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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没有活跃资金犹如一潭死水…A股就是大股东讲故事套现的地方。
qttc

19-07-08 08:56

0
打击大佬操盘,对长期亏损的小散是福音啊,在新的环境下,会诞生新的股王。
股伙仔

19-07-08 08:31

0
学法律
囧囧18

19-07-07 11:34

0
难得看到高手还在活跃,特意百度了一下你。原来的赵老哥,作手新一,他们都不更新了
Mr红运

19-07-05 13:48

0
NB。。。。
iytytryrf

19-07-05 13:20

0
这两天一直没有睡好觉,反复把最高法之前的解释和7.1实行的新解释对比着看,刚开始以为是个大利空,越看越觉得好像是个大利好。
之前的解释是持有30%以上,二十天内交易不得超过总成交量(20天内)的30%
7.1  的解释是持有10%以上,十天  内交易不得超过总成交量(10天内)的50%
假如说某位持有了20%,如果十天内有其他接力,使得总成交量超过100%,那么卖出肯定不会超过总成交量的20%,甚至还留了30%的上限额度。如果没人接力,全部抛掉,好像超过50%也还挺难的。

个人看法,有不对的地方,还希望大家一起讨论。
孤独一路

19-07-04 08:20

0
没有涨停板也就没有涨停价的排单,你砸给谁?你去港股试试就知道了,自己拉完再砸盘能亏的你吃屎。
子弹3721

19-07-0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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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忘有空多给点布道!!!
求雨

19-07-03 16:34

1
市场活跃度很快下降,资金略大一点的都不敢下场子了。
的笃1975

19-07-03 13:46

0
法律的东西都是咬文嚼字的,多看几遍原文慢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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