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楼市新政:部分区域新房限售3年 二手房限售5年
5月11日讯,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
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补充通知如下:一、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二、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
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三、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对标雄安限制房产交易,
保税科技即将腾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