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数:关于第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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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1日证券代码:
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10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及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的相关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于2017年11月10日作出裁定,受理大连甘井子区组合机通用部件有限公司对高金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时要求经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执行。 高金科技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东数,股票代码:002248)已于2017年11月10日13:00停牌,公司股票将于重大事项披露后首个交易日(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高金科技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该事项会对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事项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高金科技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对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处置)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1、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41.87万元,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5,000至-20,000万元,如果公司2017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如果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退市)的情况。 2、资产重组(处置)终止风险: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涉及重整的不确定因素和控制权取得的不确定因素等诸多问题和条件,截止目前仍未完成相关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变更或终止的可能。 3、重整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已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4、控制权变更风险: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49,37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75%)被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且已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5、资金风险:受整体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状况未有明显好转,在贷款银行的信用等级普遍评级下调,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如2017年度经营状况仍没有根本好转,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减弱,部分银行贷款等债权人已经出现逾期、垫款情况,个别债权人已经开始诉讼。公司面临资金急剧紧张局势,资金风险加大。 6、诉讼风险:公司未完结的诉讼事项较多,公司虽然设置了法务部并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解决相关诉讼事项,但目前仍有较多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通知书》(2017)辽02破申13-1号; 2、《通知书》(2017)辽02破13-1号; 3、《通知书》(2017)鲁1092执853号; 4、《民事裁定书》(2017)辽02破申13号。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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