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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办这个消息利好正宗大妈,利空杂毛沾光的

19-03-27 13:00 10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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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7日,A股工业大麻相关的股票继续疯涨,而中证网在早上9点59分发布的一条消息突然让人感到一丝不安:


中证网截图

对于近日流传于工业大麻圈子的一条消息,中证报记者予以了证实:日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关于加强工业大麻管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几点要求。

通知提出,《1961公约》规定,工业用大麻限于纤维和种子,其他用途的种植排除在外;我国作为《1961公约》缔约国,应遵守公约规定。 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禁毒部门要严把工业大麻许可审批关;各地要对落实公约情况进行审核自查,如有违反公约精神的要采取措施纠正,停止许可审批工作;要对过往审批许可进行重新审定,如发现超出公约范围的,要建议企业暂停相关产业活动,并警示法律和经济风险。通知声明,我国目前从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添加,各地要严格遵守规定。

如何解读这则《通知》?

这则通知乍看挺狠,但对于行内的影响要视情况而定。

一、《1961公约》是什么?


《1961公约》(左)及修正版(右)

查询资料显示,《1961公约》的全称是联合国《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并在1972年修正,1975年生效。这则公约的产生,源于人们对麻醉品的进一步认识——既有医用价值,也存在对健康危害的风险,而公约目的在于“将麻醉品限于供医药及科学用途”,大麻作为重要的原料之一,其内容被纳入公约中。

二、解读《通知》之前,先得解读《公约》

实际上,在3月13日《中国禁毒报》的一份专访中,公安部禁毒局国际合作处处长马艳春已经就《1961公约》进行过解读。她说道:

在国际层面,大麻植物属于联合国《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以下简称“《1961年公约》”)的管制范围。

该公约中“第一条定义”、“第二十二条适用于种植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大麻的管制”等条款详细规定了大麻植物种植管制措施。

同时,该公约规定以上措施“对于专供工业用途(纤维质及种子)或园艺用途的大麻植物的种植不适用”,“缔约国如准种大麻植物以生产大麻或大麻脂,则对此项种植应适用关于管制鸦片罂粟的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管制制度。

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毒品实验室副处长花镇东在报道中补充说:

医用大麻不属于工业大麻的范围......我国并未批准任何医用大麻的种植。

公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不受管制的工业用途大麻仅限于目的为获取纤维质和种子的大麻植物.....实际上,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近期给各成员国政府发函,再次重申了《1961年公约》将工业大麻种植的用途限定于纤维质和种子,其他用途的大麻种植均被排除在外。

各成员国如需授权种植用于医疗和科研等用途的大麻,均应根据公约采取管制措施,包括设立专门政府部门负责规划种植地区、颁发种植许可证等。

但问题来了,一方面我国没有批准医用大麻的种植,但已经批准的工业大麻种植,不少是用来提取大麻二酚(CBD),这似乎也超出了对于“工业用途”的限定。对于这个问题,花镇东也有明确表述:

1. 除为获取纤维质和种子的工业大麻外,其他用途的大麻植物均属于管制范围,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种植,且种植企业需按年度种植计划进行种植,并定期报告种植情况。

2. 大麻二酚(CBD)无精神活性......即使种植的是工业大麻品种,但用于提取大麻二酚时,相关企业仍需按照毒品大麻的管制要求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严防四氢大麻酚含量较高、可作为毒品使用的大麻提取物流入非法渠道。

由此,汉麻世界(*:HempWorld)认为,国家禁毒部门对于《公约》中工业大麻的解读比较明确——工业大麻就是工业大麻,但若要提取CBD,还是得获得种植审批,以及纳入毒品大麻的管制。

三、既然已解读,为何还发《通知》?

不难理解,解读归解读,《通知》则代表着进一步的约束,不过约束谁呢?

事实上,工业大麻在国内的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产业的每个环节都要面临许多挑战。可是资本向来先行,将美好的预期押注在这个朝阳行业之上。这也造成了短期工业大麻股票无脑疯涨,但凡能跟“麻”沾上边的全都“嗑嗨”了,最近甚至流传出了这样的段子:



嗑嗨了得治啊!这群魔乱舞、李鬼横行的场景比当年加拿大、美国开放娱乐大麻之后还热闹,要是不及时遏制,恐怕市场上真正的良币还没出生,就要被资本弄夭折了。相信行业不愿见到这种乱象,资本市场更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认禁毒办的这则《通知》一定程度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纸面上说要对行业严加规管,实际上要敲打的是可能根本还没搞清楚工业大麻是什么东西的资本(还有韭菜):

第一,《通知》要求各地以《公约》精神作为参照进行纠正,是相对温和的警示。实际上论约束力,国家层面的法律恐怕比《公约》执行起来更加有效(不是说《公约》没用)。

第二,国家层面上并非无法可依,目前云南省和黑龙江省都对工业大麻的种子认定、种植、生产加工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于用于提取CBD的工业大麻,国家对于含量要求也有明确规定。

所以说,即便这则《通知》不发出来,即便云南和黑龙江的审批政策略有差异,但是肯定都是依法把关的,《通知》起到的则是强调作用。而对于没有开放工业大麻(特别是含低THC品种)种植的地区,你要是种了,对不起那就是制毒贩毒,而不是违反《公约》精神的问题了。

第三,《通知》表明我国目前从未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和食品添加。这是现状,不是未来,且也没有阻止国内工业大麻产品的外销。至于未来国内会不会批准工业大麻用于医用或者食品添加(准确来说是会不会将工业大麻提取物纳入医疗、食品甚至日化行业标准),还要看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

当然,这则《通知》对于一些心怀不轨,想在自己办公楼厕所里种大麻进而宣告步入工业大麻产业的企业而言,也起到警示作用。

所以说,真正有实力且合法取得种植、加工工业大麻资质的企业,完全没有必要担心《通知》的影响,即便重新审定审批许可,也有助于企业完善自身管理、经营。

这就好比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已经是全年级第一的小麻同学继续认真学一样——小麻对自己的实力一清二楚,但贪玩的学生一听,就不敢再去打扰小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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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

19-03-2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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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志信

19-03-2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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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huahehe

19-03-2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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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6月份大麻从毒品中解放出来,医学大麻和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大麻会解禁吗?就炒这个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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