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六点过五分,通产丽星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内容比较多,但宗旨明确。
证监会明文规定类金融和创业投资企业不可以重组,哎呀这下深交所的问询函怎么回复呢?肯定不能敷衍了事,不然被毙是大概率的事,财务顾问和律师来回复一下:
xxxx省略一万字,结尾:
力合科创的主营业务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助力创新企业孵化,不属于创业投资企业,也不属于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一句话总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通产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深投控,清研投控的间接控股股东也为深投控,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通产集团变更为清研投控,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深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重点来了:本次重组属于为促进国有资源优化配置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且已取得了通产集团、深投控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同意,并且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取得深圳市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唔好意思,老细已经同意了,唔系我一厢情愿的,你知唔知啊?你唔好难为我啦。通产丽星:
我不是创投,真的不是,千万别把我当创投,我只是科创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意志的步伐而已,以后请把我按科创板炒就行。至于是不是创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