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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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分为三部分:
1)竞价摘牌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
2)现金收购昆吾九鼎100%股权
3)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具体来看:
——竞价摘牌购买中江集团100%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股权,触发要约收购
标的公司:中江集团
标的资产:中江集团100%股权
交易对方:江西省国资委
交易作价:414,959.20万元
摘牌附加条件:九鼎投资还需以1299万元受让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要约收购:2015年12月4日,九鼎投资向除中江地产控股股东中江集团以外的公司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此次要约不以终止中江地产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要约收购结果:要约期届满,无人接受九鼎投资发出的收购要约,九鼎投资履行完毕要约收购义务。
——现金收购昆吾九鼎100%股权
标的公司:昆吾九鼎
标的资产:昆吾九鼎100%股权
交易作价:90,986.21万元
交易对方:九鼎投资、拉萨昆吾
支付方式:现金,分期付款 10%--20%--30%--40%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发行价格:10元/股
发行数量: ≤12亿股
募资规模: ≤120亿元
认购对象:九鼎投资、拉萨昆吾(系九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
天风证券中江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募资用途: 用于基金份额出资、“小巨人”计划
(募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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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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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中江地产(
600053 ,现已改名“九鼎投资”)
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4日,1997年4月18日在上交所挂牌。
本案发生前,中江地产的控股股东为中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案发生后,九鼎投资成为中江地产的间接控股股东,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5名自然人为实际控制人。
(九鼎收购中江集团前,中江地产股权结构)
(九鼎收购中江集团后,中江地产股权结构)
公司是以
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地产企业,是江西省内唯一一家房地产上市企业。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5月,分别实现净利润为:2557万元、7554万元和2427万元。
(中江地产两年一期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