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232 号
(节录)见F10
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其与你公司签
订的《增持协议》相关约定,并导致其作为你公司持股 5%的股东违
反了其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增持协议》约定,“在协议约定的解锁 期完成前,应处于锁定状态”,且“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
务均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使其他方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
1. 结合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所持有你公司股票处于锁定期时,将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性,是否已充分、及时、完整地履行了《增持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 2. 结合你公司就《增持协议》中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义务履行情况的核查,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对此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你公司董事会是否充分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应要求其对你公司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与今天对
全新好第三号股东朴和恒丰、王昕及朱勇胜发出的关注函一样,都是针对对因朴和恒丰或王昕、朱勇胜因质押被强制平仓卖出股份违背不减持承诺,
要求公司、股东采取措施,保护投资人和上市公司利益。)
解读:这难道不是大股东增持或兜底,以解除其他股东朴和恒丰、王昕、朱勇胜质押,以避免今后再发生平仓减持的违规行为的最好理由和时机吗?看汉富控股和当事股东怎么谈了。
监管函收到6天了都没回复,事出反常必有因!
并且今天深交所再直接向该三位股东发出监管函督促,该三名股东会感受到压力,并且是质押(表明三位股东需要用钱),质押就不可避免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被平仓。——那最好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把船票直接(转让)或间接(大股东兜底)予人。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