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淘县朋友们。我和我老婆是今年3月份结婚的,还没领结婚证。打算今年过年我生日再领。 今年九月初,我俩在她工作的城市买了一个刚开盘的一手房。当时,我两人什么不懂,户主写了我2个人的名字。也没考虑再买第二套什么的。
九月中旬回家时候看到老家县城房子也很不错,就打算以后回家了,再换第二套房。第一套给卖了,回家再买。
现在问题来了,我老婆去售楼处,改名字,他们让我老婆签了:客户更名审批单,变更房屋买受人确认函。我感觉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还让我老婆签了解约确认函。请问这个解约确认函,是变更房子户主名必须要走的流程吗?还是售楼处他们给的套路?!在此等候,希望好心人帮忙答复下,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