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管新规发布前,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可以投资于股票的。
根据仍然生效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
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限制(即不受理财资金不能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和非上市股权的限制)。同时该文件也明确,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只需要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即可,《65号文》并未对此进行限制。故而,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银行理财资金即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合规进入股市,主要就是高净值客户。只是,在实际的投资操作中,有一个部门间协调不畅导致的bug,即银行理财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开户时,证券交易所不允许理财计划开立的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从而造成了理财资金不得不使用嵌套的方式进入股市。
据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7年)》,截止2017年末,全部银行理财中,投向“权益类资产”的,占比9.47%。资产总规模按29.54万亿元估计,则理财产品持有的权益类资产余额大约为2.8万亿元。由于银行表内资产不能投向权益类,因此这2.8万亿元权益类资产基本由表外理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