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
翔港科技 公告“公司 A 股股票价格于 2018年 1 月 31 日、 2 月 1 日、 2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停牌了。
那么请问:
2018年 1 月 31 日、 2 月 1 日、 2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期间
上证指数 从3488.01到3462.08,-0.74%
翔港科技从30.77到34.22,+11.21%
累计偏离值应该是11.95%,并未超过20%,停牌的理由成立吗?
交易所能不能给个说法?也不知道有没有讲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