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7-06-26
证券代码:
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协议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应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因此部分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亮科技”)于近日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签署《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打造金融专有云、共同构建相关的泛
金融行业联盟及相关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跃鹏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银科大厦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10年10月21日至2030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覆盖范围上海1直辖市以及广州1城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上海、广东2省);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腾讯云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战略合作目标:
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双方将在金融专有云、金融大数据、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营销、
信息安全等多个层面展开深入合作,在共同推动打造互联
网金融联盟,更好的为国内外的客户提供服务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带动和促进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海外支付业务等泛金融领域的建设和发展。
3、主要合作内容:
(1)基于金融行业的云项目合作
结合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泛金融行业影响力,完善的境内外行业业务布局,领先的IT
信息技术架构优势,与乙方在拥有广大企业和个人的云平台;可提供云服务器、云数据库、CDN、大数据平台、生物识别技术基础云计算服务,建设运营全互联网化银行的技术和能力,为互联网海量用户提供服务的经验,以及提供金融、视频、移动应用等垂直行业解决方案能力的优势与形成互补,更好的为泛金融类客户服务。
(2)基于云产品、技术及行业解决方案的渠道和销售合作
基于结合甲方的泛金融行业影响力及技术应用能力与乙方大数据技术与能力,甲乙双方共同构建泛金融行业的相关解决方案,完善征信、风控,反欺诈等数据服务,为全国企业客户服务合作;双方将在自有平台上以行业解决方案或其他形式对合作解决方案及技术等进行渠道推荐,深化双方在公有云、行业云上的销售共赢合作。
(3)基于
SAAS 产品及服务的对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