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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参股 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的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参股
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与许永翔先生、张家港惠泽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
泽商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双鹭药业拟以 3187.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
许永翔先生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卡文迪许”)25.5%的股权;拟以 812.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惠泽商务
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卡文迪许 6.5%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双鹭药业将不再
持有卡文迪许的股权。卡文迪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双鹭药业的
持股比例为 32%(双方同意以 40%股权估值作价)。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让参股公司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2%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苏志国先生、魏素艳女士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该事项有利
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加合作产品的未来收益。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