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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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9日,李强通过认购银河金汇(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银河证券开展场外期权交易。
这组期权交易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李强向银河证券购买欧式看涨期权(持有人在期权的有效期最后一天方可履行合约的期权);第二部分是李强向银河证券授予欧式看跌期权。第一部分李强向银河证券支付了期权费809.16万元,第二部分银河证券向李强支付了期权费22.44万元。
这两份期权合约的期初价格均是42.725元,合约的起始日和到期日均是2017年6月29日和2018年1月5日,标的证券是弘信电子。也就是说,根据2018年1月5日弘信电子的股价,就可以知道到底是李强赚钱了还是银河证券挣钱了。
公司在公告里,摆好了上述两份期权的计算方式。按照上述期权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如果明年1月5日弘信电子的股价平均价高于44.33元(已包含先期向银河证券支付的809.16万元费用),那么李强就可以通过期权合约的第一部分(看涨期权),收取来自银河证券的期权收益;如果当日股价能达到100元,那么李强可以通过该份看涨合约,从银河证券手中赚到2873万元。
如果弘信电子明年1月5日的股价低于44.33元,李强的这份看涨合约将亏钱,但是最大的亏损额也就是支付给银河证券的809.16万元期权费用。
根据期权合约第二部分(看跌期权),当期权到期时,如果弘信电子股价低于26.85元时,李强将向银河证券支付期权收益。如果弘信电子股价分别跌至15元和10元,李强则通过期权合约第二部分分别亏损606万元和863万元。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公告还披露,如果期权到期时股价位于27.203元至28.485元之间,那么李强与银河证券的看涨与看跌合约均不产生结算,李强也就因支付的期权费用,而出现786.72万元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