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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人能干几年?10年不减持,没几家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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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做到你说的第三点就什么都有了,但是在中国无论哪个领域谈法治就是个笑话!除非重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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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股东如果不是以经营好公司为目的,上市就是耍流氓。可以根据业绩增长的比例减持,负增长不允许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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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li 我主张的是创投,也就是小非,可以流通,但是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大股东,必须限制。因为公司要不要上市,上市以后是把公司掏空还是进一步做强做大,这是大股东决定的。至于小非,只要不是利益输送的突击入股,完全应该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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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说了,这些都是他决定不了的。法制,严罚是对的,为什么美国上市公司不敢造假?就这点就可解决大部分问题。大小减持,都是股东,为什么级市场能自由买卖,那些锁了好几年的大小非为什么不能卖?应限制那些上市前突击入股的。小非投了好多公司,可能只有几家上市,也不容易。如果投资失败,血本无归。风投比二级市场风险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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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大家都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能让某些人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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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忆采芙蓉 你提出的四点本人都支持,特别是第一点本人也早有此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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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练 对1、4、5、6持赞成态度,对2、3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