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源,否吗(4.26更新)前面两个票,
青海春天 和
百润股份 ,都是补偿协议里没有plan B的。
st金源有plan B(类似茂业商业),不过肉稍小,而且有新的不确定性。情况是这样的:
藏格钾肥16年完成借壳st金源,业绩对赌期为16-19年。
2016对赌第一年承诺利润114,493.89万。完成94,608.81万,未达预期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里的公式,计算出需补偿7845.21万股。
当时借壳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没提注销被否怎么办,但是4月17日的《专项审核报告》明确:(如对赌失败)本公司应该在当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60日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注销议案,可采取无偿送股方式替代。
也就是说,只要否了注销议案,他就送股。但有3个细节我搞不明白:
1、注销议案是不是特别议案,是不是1/3票就能否?
2、一些参与借壳的相关方对注销议案是否有投票权?之所以有这个问题,是因为当时藏格钾肥的股东有11个: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肖永明、北京联达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李明、杨平、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达四方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新疆华景君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广州司浦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林吉芳。st金源收购藏格钾肥时向这个11位发行了股份,但只有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肖永明、林吉芳4个股东参与对赌。在注销议案投票时这4位对赌方毫无疑问要回避,那么另外7位是否要回避?
3、如果注销被否转为送股,上述7位股东是否也参与瓜分对赌方赠送的股份?如果他们参与瓜分,那送股比例是10送1.48股,如果不参与,送股比例上升到10送2.03股。
不言而喻,对上述7位股东的角色认定不仅关系到否决的概率有多大,而且关系到否决后的肉有多大
老司机们出来指点一下迷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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