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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问询也藏着“魔鬼”,23年已有18家企业被问询,“4W2H”成为重要原因

23-02-10 14:29 1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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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2023年已有3家企业取消审核,32家企业上会。其中,3家企业被否,2家暂缓审议,过会企业27家。1月份与2022年1月过会率相比,同比下降了13.59%。由此可见,2023年证监会审核在进一步缩紧,保持高标准、严苛的审核力度。从上会的32家企业中(不包括取消审核企业),我们发现,有18家企业在问询中被问及关于核心技术的问题,其中还包括被否和暂缓企业,占全部上会企业的56.25%。其中,创业板有9家,科创板7家,北交所2家。科创板和创业板出于板块定位问题,更注重对核心技术的核查,因此核心技术核查这项“常规操作”中也藏着许多“魔鬼”,不可轻视。

核心技术关注点

大象君整理了上会的企业中审核问询涉及核心技术的18家企业,发现关于核心技术的主要关注点有:1.拥有核心技术的情况,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具体认定标准;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在产品设计和生产中的应用体现;3.核心技术的稳定性,是否涉及职务发明、合作研发,核心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是否存在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4.核心技术的独立性,是否为自有技术,是否存在使用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第三方技术的情况;5.核心技术为专利的,专利的取得方式、专利有效期及保护情况,若为非专利技术的,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6.核心技术是否有技术障碍,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具体情况如下:1、拥有核心技术的情况,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具体认定标准在审核问询中该问题的企业共10家,占比55.56%。
具体案例如下:

(1)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6 审核通过)
申请文件显示:(1)发行人主要从事 3C 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2)发行人 2019 年 9 月前授予的发明专利全部为继受取得。
请发行人说明:(2)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2019 年 9 月前未自主获取发明专利的原因,发行人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是否为发行人目前的主要技术、发行人是否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研发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销售毛利及占比情况。
(2)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2023/1/20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2)橡胶配方、结构设计、制程工艺是软管制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次成型软管制造商,具备一次成型共挤技术、自动化硫化生产技术、大口径圆织机编织技术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共取得 107 项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①核心技术的具体认定标准,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行业通用技术还是特有技术,如属特有技术,请详细披露核心技术的独特性和突破点,并结合各类型软管产品的技术迭代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产品是否具有先进性。
(3)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2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掌握了肝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平台、CMC 研究平台、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平台三项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2)发行人认定核心技术的具体依据,结合核心管线来源和研发具体过程、中药、仿制药与创新药的研发和临床设计的异同点等, 分析三个核心技术平台与核心管线的关系和作用,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是否为创新药研发的通用或必要的技术,发行人是否掌握了完整的研发与生产技术储备。
(4)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6 审核通过)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在光学成像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方面分别具备 8 项、4 项核心技术,部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主流水平;(2)公司高速高分辨率工业相机以及配套采集卡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空白,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市场垄断。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及演进过程,对产品性能、 客户拓展的具体影响,结合产业链各环节技术壁垒,公司是否有向产业链其他环节延伸的技术储备和能力。
(5)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3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3)发行人部分专利系与民航总局空管局技术中心、南京邮电大学共有,发行人与二十八所合作研发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应用项目,2019 年发行人与二十八所共同作为参与单位的中国民航数 字化协同管制新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发行人产品可分为系统研制与系统集成项目、软件开发项目、自主设备生产项目等,系统集成业务指不含发行人自主研发或开发软件之系统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4)共有专利在发行人业务和技术中的作用,专利共有安排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核心专利的发明人情况以及专利来源情况。
(6)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20 审核未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4)发行人共有 6 项核心技术,其中 3 项主要应用于各类修复设备,3 项 应用于自研设备;发行人的自研设备尚未形成收入,自研的部分前道量检测设备 及关键配件已陆续进行客户验证或签署了销售订单。
请发行人:(4)说明核心技术的认定标准,将尚未形成收入的技术列为核心技术是否合理、准确;
(7)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9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授权专利技术达 79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2005 年,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约定共同进行蛋白 A 免疫吸附血液净化材料的研究开发。发行人于 2006 年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申请了三项蛋白 A 免疫吸附材料相关发明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3)结合血液透析技术的发展历史及我国血液透析干粉的国产化历程,说明血液透析干粉/液制备技术的来源,专利系近期(2021 年)申请的原因,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生产工艺与发行人存在的具体差异, 仅发行人就相关制备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的原因,发行人的技术特征及先进性。
(8)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7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围绕蛋白质的分析、检测建立自身的核心技术,包括复杂样本的 处理技术,高深度、高通 量、高灵敏度的生物质谱分析技术,领先的蛋白质修 饰组分析技术以及配套试剂开发技术等;(3)公司目前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其中,公司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均系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Yingming Zhao。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抗体试剂产品相关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和来源,是否属于相关人员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争议或侵权纠纷,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进一步分析核心技术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先进性、 保持较高毛利率是否合理。
(9)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2 审核通过)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2)成都晖光萤火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对公司研发 的机器人 用超薄伺服制动器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开信息显示,成都晖光萤 火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未包含相关技术评估内容。
请发行人:(5)说明成都晖光萤火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出具科技成果评价资质;上述《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权威性、客观性。
(10)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2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主要从事舷外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 产品广泛应用于水上娱乐运动、渔业捕捞、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海岸登陆、 海事巡逻等领域;
请发行人:(6)说明主要产品涉及的专利及其技术来源,是否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在产品设计和生产中的应用体现
问询中提到该问题的有9家企业,占比50%。
具体案例如下:

(1)山东一诺威 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交所-2023/1/3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建筑、机械、纺织、冶金、 运输、水利、印刷、医疗器械、石化、矿山、体育等行业。聚氨酯的产品性能依赖于对生产工艺、配方调配等关键节点控制,该等要素需要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进行积累总结并不断优化创新。
请发行人:(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序、主要投料和设备使用情况,说明发行人生产工序的技术含量,核心工序涉及工艺的技术先进性具体体现和突破难度,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工序及工艺水平比较,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技术的先进性。
(2)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8 审核通过)
招股书披露:(1)公司积累了包括包膜检测、电解液注液、卷芯入壳、气密性检测、电芯热压等多项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4)核心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的应用体现;机器设备等的主要作用;
(3)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2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掌握了肝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平台、CMC 研究平台、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平台三项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 分析三个核心技术平台与核心管线的关系和作用,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是否为创新药研发的通用或必要的技术,发行人是否掌握了完整的研发与生产技术储备。
(4)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1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1)发行人拥有新药发现平台、抗肿瘤耐药联合治疗 平台、 差异化临床设计和开发平台等三大核心技术平台;2)BEBT-908 是针对 PI3K/HDAC 设计的全球首个进入关键性临床的双靶点小分子抑制剂,针对 PI3K/AKT/mTOR 信号通路代及表观遗传调控靶点 HDAC 发挥作用,目前主要用 于血液瘤的治疗。截止目前,国内仅各分别批准了一款 PI3K 抑制剂和 HDAC 抑 制剂,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双靶点或联用药物获批上市。在研的相同靶点药品基本 为单靶点且多用于治疗实体瘤;3)发行人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均曾在多家新 药研发企业任职;4)BEBT-908 获得“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支持并通过验收。
请发行人说明:(1)境内外对双靶点小分子药物的研究情况,双靶点小分子药物在机制研究、化合物结构设计、商业化生产等方面的主要壁垒和难度,公司技术先进性的体现。
(5)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0 暂缓表决)
根据招股说明书,1)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大于 5 项;2)发 行人拥有 23 项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各类改性塑料的产品配方及制备工艺,以所 形成产品的性能指标来说明技术先进性;3)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部分生产 设备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对应多项核心技术,部分专利处于失效或审核中状态;4) 公司出于商业机密和市场环境考虑,针对部分配方或工艺并未申请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3)配方和制备工艺的具体内涵,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或成熟技术,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 具备先进性的具体表征。
(6)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6 审核通过)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在光学成像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方面分别具备 8 项、4 项核心技术,部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主流水平;(2)公司高速高分辨率工业相机以及配套采集卡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空白,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市场垄断。
请发行人说明:(4)结合原材料主要来自外采、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核心技术人员从业经验和年限等,以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体现,相比同行业公司的主要突破点和技术难点,是否属于行业普遍掌握的通用技术。
(7)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3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3)发行人部分专利系与民航总局空管局技术中心、南京邮电大学共有,发行人与二十八所合作研发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应用项目,2019 年发行人与二十八所共同作为参与单位的中国民航数 字化协同管制新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发行人产品可分为系统研制与系统集成项目、软件开发项目、自主设备生产项目等,系统集成业务指不含发行人自主研发或开发软件之系统项目;
请发行人说明:(2)系统研制、 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项目、自主设备生产项目等业务的具体内容、划分依据、开展方式及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4)共有专利在发行人业务和技术中的作用,专利共有安排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核心专利的发明人情况以及专利来源情况。
(8)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7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围绕蛋白质的分析、检测建立自身的核心技术,包括复杂样本的 处理技术,高深度、高通量、高灵敏度的生物质谱分析技术,领先的蛋白质修 饰组分析技术以及配套试剂开发技术等;(3)公司目前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其中,公司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均系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Yingming Zhao。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抗体试剂产品相关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和来源,是否属于相关人员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争议或侵权纠纷,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进一步分析核心技术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先进性、 保持较高毛利率是否合理;(2)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说明核心技术在业务中的具体应用,核心技术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匹配性,发行人专利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专利对比情况;
(9)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2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主要从事舷外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 产品广泛应用于水上娱乐运动、渔业捕捞、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海岸登陆、 海事巡逻等领域;
请发行人:(4)结合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开支情况等,分析发行人研发能力及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3、核心技术的稳定性,是否涉及职务发明、合作研发,核心技术人员对原单位是否存在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问询中提到该问题的有5家企业,占比27.78%。
(1)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2023/1/20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2)橡胶配方、结构设计、制程工艺是软管制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次成型软管制造商,具备一次成型共挤技术、自动化硫化生产技术、大口径圆织机编织技术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共取得 107 项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②核心技术人员从事研究工作与曾任职单位工作内容的关系,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2)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1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1)发行人拥有新药发现平台、抗肿瘤耐药联合治疗平台、 差异化临床设计和开发平台等三大核心技术平台;2)BEBT-908 是针对 PI3K/HDAC 设计的全球首个进入关键性临床的双靶点小分子抑制剂,针对 PI3K/AKT/mTOR 信号通路代及表观遗传调控靶点 HDAC 发挥作用,目前主要用 于血液瘤的治疗。截止目前,国内仅各分别批准了一款 PI3K 抑制剂和 HDAC 抑 制剂,全球范围内尚未有双靶点或联用药物获批上市。在研的相同靶点药品基本 为单靶点且多用于治疗实体瘤;3)发行人创始人、核心技术人员均曾在多家新 药研发企业任职;4)BEBT-908 获得“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支持并通过验收。
请发行人说明:(4)主要研发团队是否存在竞业禁止、 职务发明或侵犯技术秘密等情形,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产品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20 审核通过)
申请文件显示:(2)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刘先兵在创始发行人之前,曾任美国加州硅谷 LTD Ceramics, Inc.总经理、LCL International, Inc.总经理兼研发经理;研发部负责人 施建中在加入发行人之前,曾任 Nitto Denko Technical Corp.工艺技术经理、CoorsTek, Inc.研发科技专家;研发部项目总监、首席材料学家王冠在加入发行人之前,曾任圣戈 班陶瓷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市场与销售经理、苏州赛琅泰克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业 务总监;黎宽在加入发行人之前,曾任职于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真空事业部生产部和石英事业部生产部、杭州先进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
请发行人:(4)结合核心技术形成过程,核心技术人员构成和任职经历,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违反竞业限制或者侵权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7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围绕蛋白质的分析、检测建立自身的核心技术,包括复杂样本的 处理技术,高深度、高通量、高灵敏度的生物质谱分析技术,领先的蛋白质修 饰组分析技术以及配套试剂开发技术等;(3)公司目前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其中,公司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均系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Yingming Zhao。
请发行人:(3)补充说明发行人现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相关人员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争议或侵权纠纷,转让获取的知识产权是否得到确认;
(5)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2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主要从事舷外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 产品广泛应用于水上娱乐运动、渔业捕捞、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海岸登陆、 海事巡逻等领域;
请发行人:(6)说明主要产品涉及的专利及其技术来源,是否存在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
4、核心技术的独立性,是否为自有技术,是否存在使用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第三方技术的情况
问询中提及该问题的企业有4家,占比22.22%。
具体如下:

(1)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6 审核通过)
申请文件显示:(1)发行人主要从事 3C 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2)发行人 2019 年 9 月前授予的发明专利全部为继受取得。
请发行人说明:(2)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2019 年 9 月前未自主获取发明专利的原因,发行人继受取得的发明专利是否为发行人目前的主要技术、发行人是否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研发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销售毛利及占比情况。
(2)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2023/1/20 审核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2)橡胶配方、结构设计、制程工艺是软管制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一次成型软管制造商,具备一次成型共挤技术、自动化硫化生产技术、大口径圆织机编织技术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共取得 107 项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各项专利的取得方式,受让取得专利的来源及形成产品和销售情况,说明相关技术及专利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发行人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的表述是否准确。
(3)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7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围绕蛋白质的分析、检测建立自身的核心技术,包括复杂样本的 处理技术,高深度、高通量、高灵敏度的生物质谱分析技术,领先的蛋白质修 饰组分析技术以及配套试剂开发技术等;(3)公司目前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其中,公司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均系受让自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Yingming Zhao。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蛋白质组学技术服务、抗体试剂产品相关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和来源,是否属于相关人员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争议或侵权纠纷,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进一步分析核心技术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先进性、 保持较高毛利率是否合理;(3)补充说明发行人现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相关人员前职务发明,是否存在争议或侵权纠纷,转让获取的知识产权是否得到确认;(4)补充说明未将实控人之一 Yingming Zhao 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规避现有监管以及其任职学校芝加哥大学相关要求的情况, 并结合发行人在研项目人员构成及实际作用发挥相关情况,进一步说明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合理性。
(4)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7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1)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多项核心产品和技术,主要包括:汽车工厂规划、咨询及设计核心技术及能力,汽车涂装线智能装备核心技术及产品,汽车总装线智能装备核心技术及产品,数字工厂核心技术及产品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为核心技术收入。(2)截至 2022 年4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 125项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其中,2项专利为受让取得。
请发行人:(1)分业务类别说明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效用、应用环节、技术先进性及重要性水平等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已完整覆盖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依赖他人授权或许可使用的情形;(2)补充说明发行人对上述核心技术采取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历史上及目前是否存在泄密情形;(3)补充说明受让取得的专利背景、转让方情况、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受让的专利对发行人的重要性;转让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5、核心技术为专利的,专利的取得方式、专利有效期及保护情况,若为非专利技术的,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中提到该问题的有3家企业,占比16.67%。
具体案例如下:

(1)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20 审核通过)
发行人共有 5 项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
请发行人:(2)针对高强度材料复合技术,请说明该技术的专利保护情况,并选取合理指标(如熔点、硬度、耐磨性、耐氧化性等)对该技术相较于传统防磨损涂层技术的优势作量化分析,核实招股说明书“创造性”相关表述的准确性。
(2)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3/1/19 审核通过)
申报材料显示,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授权专利技术达 79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2005 年,发行人与华南理工大学约定共同进行蛋白 A 免疫吸附血液净化材料的研究开发。发行人于 2006 年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申请了三项蛋白 A 免疫吸附材料相关发明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1)对最终使用技术的保护情况。(2)专利保护期即将届满的发明专利是否涉及发行人目前投入运用的核心技术,对保护期届满后相关技术的保护措施,技术公开是否会对发行人相关材料的制备、生产、销售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及判断依据。
(3)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0 暂缓表决)
根据招股说明书,1)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大于 5 项;2)发 行人拥有 23 项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各类改性塑料的产品配方及制备工艺,以所 形成产品的性能指标来说明技术先进性;3)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部分生产 设备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对应多项核心技术,部分专利处于失效或审核中状态;4) 公司出于商业机密和市场环境考虑,针对部分配方或工艺并未申请专利。
请发行人说明:(6)公司对配方、工艺等非专利技术的具体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防范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6、核心技术是否有技术障碍,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
问询中提到该问题的有1家企业,占比5.56%。
具体案例如下:
(1)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2023/1/13 审核通过)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1)对于物联网摄像机芯片,问询回复对发行人该类 产品在安防领域拓展较少的原因、技术发展趋势、发行人及竞争对手的技术布局情况等介绍不充分,安防摄像机主要为模拟摄像机、网络摄像机而非物联网 摄像机,但发行人披露“自身物联网摄像机芯片凭借优异性能也被部分客户用 于安防摄像机”,前后表述存在矛盾;问询回复未说明竞争对手在 4K、8K 等 高分辨率和高算力领域现有产品的产业化情况,AK39Av100 系发行人 2022 年 上半年推出的新产品;(2)对于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问询回复对发行人该 类产品工业领域拓展较少的原因、技术迭代情况等介绍不充分,发行人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早期推出产品,AK37D 的迭代周期长达 6 年。
请发行人说明:(1)安防摄像机与家用摄像机在主控芯片类型、研发难度、 市场规模、竞争格局等方面的差异,发行人在安防领域拓展较少的原因、是否存在技术障碍;(2)报告期内发行人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收入主要来源于早期推出产品、AK37D 迭代周期长达 6 年的原因,工业领域拓展较少的原因、是否存在技术障碍,发行人该类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是否存在技术迭代风险。

结语

综上可见,监管对于核心技术的问询重点大多集中在发行人拥有核心技术的情况,核心技术的来源、形成过程、具体认定标准;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在产品设计和生产中的应用体现这两点上。换句话说,核心技术是什么(What)?核心技术从哪来(Where)?何时获得(When)?如何获得(How)?认定理由(Why)?如何体现(How embody)?这“4W2H”是关于核心技术的重要审核点。
“4W2H”不仅是证监会对于核心技术的审核重点,也是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最好体现形式。虽然核心技术经常被视为“常规操作”,但细节决定成败,在日趋严格的审核下,尤其是在科创板和创业板这两个对于核心技术有一定要求的板块,常规检查往往也是导致企业上市被阻的重要原因,不可掉以轻心。因此,只有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才是优质企业上市的稳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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