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企业IPO阶段知识产权纠纷多发 律师呼吁警惕恶意诉讼
作者:韩永先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7-4 23:30:2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很快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针对上市公司涉及专利权、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上海高院提出了“审慎处理涉发行上市审核阶段的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有效防范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干扰科创板顺利运行”的要求。
对此,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会生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表示,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防范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对申请科创板挂牌企业的负面影响,表明司法机关也关注到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对拟IPO企业发行审核的阻碍。结合前不久遭遇专利诉讼阻击却意外过会的
鸿合科技案例,引起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损害证券市场秩序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以不久前“负案过会”的鸿合科技为例,其在与
视源股份之间的专利权纠纷案中,屡次成为被告,而视源股份所发起的专利权侵权诉讼的动机就被质疑。
在鸿合科技面临IPO审核的关键时间节点上发起专利权诉讼,且每次发动诉讼后,都伴有媒体对于鸿合科技盈利能力、可持续经营方面的“忧虑”报道,其延阻鸿合科技IPO的意图非常明显;而鸿合科技于今年4月成功过会后,视源股份再未发起类似诉讼。
在鸿合科技看来,视源股份的所谓知识产权诉讼动机存疑,其利用诉讼实现商业目的的行为逻辑是值得注意的,由此衍生的问题应当引起证券市场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