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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纳米晶市场需求面临10倍增长

19-04-25 11:19 3137次浏览
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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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世界级非晶带材、纳米晶金属材料厂家。世界前三,排名第二,估值几何?

2018年是无线充电爆发的元年,继三星、苹果 之后,小米、华为也将在新的机型上尝试无线充电的功能,无线充电产业将迎来爆发。同时,纳米晶制造的电子元器件在新能源 汽车、智能家居机器人 等领域也进入大量使用时期。这就是纳米晶突然火爆的原因。


无线充电“线圈+纳米晶”方案: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无线充电接收端普遍采用的是FPC软板方案,优势是可以做到轻薄,但是存在成本高、发热大的问题。而线圈+纳米晶方案与FPC软板相比,接收功率能够做到更大,温升可以做到更小,充电速度更快,所以线圈+纳米晶方案是实现无线快充的更好方案,而且成本可以下降。


非晶材料生产: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接触的材料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晶态材料,另一种是非晶态材料。所谓晶态材料,是指材料内部的原子排列遵循一定的规律。反之,内部原子排列处于无规则状态,则为非晶态材料,一般的金属,其内部原子排列有序,都属于晶态材料。科学家发现,金属在熔化后,内部原子处于活跃状态。一但金属开始冷却,原子就会随着温度的下降,而慢慢地按照一定的晶态规律有序地排列起来,形成晶体。如果冷却过程很快,原子还来不及重新排列就被凝固住了,由此就产生了非晶态合金,制备非晶态合金采用的正是一种快速凝固的工艺。液态金属也类似。

非晶带材生产:
将处于熔融状态的高温钢水喷射到高速旋转的冷却辊上。钢水以每秒百万度的速度迅速冷却,仅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就将1300℃的钢水降到200℃以下,形成非晶带材。


纳米晶发展史
20世纪80年代初,德国人Gleite H提出了纳米晶体材料的概念并首先成功研制出了人工纳米晶体,实验结果发现这类固体材料不仅强度高,而且结构和性能都具有特殊性,从此各国科学家竞相开展这种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纳米晶合金被誉为“21世纪的新材料”。
1988年,日本日立金属公司的Yoshizawa等人首先制备了Fe0735CuQ.01Nb0.Q3Si0.135BQ.09纳米晶合金,并命名为Finemet。
这种铁基纳米晶合金以优异的软磁性能引起了世界各国材料学家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是由于铁基纳米材料独特的结构特征,另一方面是由于纳米晶合金兼有优异的磁学和物理力学性能,从而为提高材料的综合性能和发展新一代高性能材料创造了有利条件。这种软磁合金最大的特点是具有与钴基非晶合金相当的低功耗、高磁导率和接近于零的磁致伸缩系数,同时它的饱和磁感应强度超过了同类性能的其他软磁材料,达到1. 2T左右。
该软磁合金是在传统的Fe-S1-B非晶合金的基础上添加少量的Cu和Nb,通 过退火处理而得,大量尺度在10〜15nm的Fe-Si晶粒均匀地分布于残余非晶基体之中,得到了所谓的“纳米晶”机构。这类元素的主要作用是扩散缓慢,抑制a-Fe颗粒的长大,从而保证晶粒的纳米尺寸,同时也能降低饱和磁致伸缩系数、扩大热处理温区、改善脆性和工艺性能,Cr对耐腐蚀性也有明显作用。

安泰科技,世界级非晶带材、纳米晶金属材料厂家。世界前三,排名第二,估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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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理

19-04-29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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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倒也罢了,知识产权也屡屡遭遇贬值,真是奇葩的资本市场。
曾理

19-04-2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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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未见到江苏高院对安泰起诉兆晶、威嘉侵权一案的判决,这个时候置信电气置入英大证券进行重组,应当是国家层面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的一盘棋,不然判了兆晶、威嘉侵权,这些地方国企或民企肯定不服,央企之间的侵权司空见惯,难道司法可以用不同标尺进行选择性审判?就等置信电气改换门庭了……
曾理

19-04-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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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有多少出口欧美日的电子、电气制造业产品,凡是用到非晶、纳米晶金属材料,国内供应商基本就是安泰科技一家,用其他国内厂家产品,官司吃得消吗?安泰科技如何估值才合理?
曾理

19-04-2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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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于2017年8月17日通过网上立案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兆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二)提起诉讼。根据苏州中院网上立案审查信息,本案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苏州中院于2017年8月22日立案。2017年10月31日,苏州中院下达(2017)苏05民初920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安泰南瑞诉请赔偿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已超过一亿元,且安泰南瑞及被告一均不在江苏省辖区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故将本案移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置信电气侵权也是事实,原先依仗电力部门的门槛,安泰科技无奈之下与之合作,入股天津置信,但三年多的合作经营也没有获得应有的利益,2018年底分家,安泰退股。再综合国际国内大环境,中国政府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不可能再和稀泥了,这才是置信电气重组的深层原因。

盘面说明一切,哪天开始拉伸,一两星期判决就会下来,置信电气非晶电气部分或者剥离,或者向安泰科技支付专利费。
曾理

19-04-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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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打到8.01元,以后很难看到安泰的这个股价了。
曾理

19-04-2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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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电气重组,注入英大证券,本来是以非晶变压器为主的非晶电气制造业,突然转向证券业?联系起来思考,侵犯安泰科技知识产权的企业,只能转行,这可能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开篇。
重要的话说三遍,安泰科技!安泰科技!安泰科技!
曾理

19-04-25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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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2日和日立金属正式签署关于购买纳米晶金属材料许可专利的协议。该协议将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日立金属纳米晶金属材料专利许可,于2006年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14年通过TS16949汽车产品体系认证,现年产高精度Antainano® 纳米晶带材3000吨以上。
2017年9月19日,美国Metglas 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发起涉及制造非晶合金产品的商业秘密337调查,被诉中国企业包括安泰科技等5家公司。申请人指控安泰科技等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非晶合金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请求ITC签发普遍排除令和永久停止和禁止令。
337调查案件的特点之一是杀伤力大。一旦被337调查盯住并败诉,不但被调查的企业要失去美国市场,出口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也可能受到牵连,全部禁入美国市场。
安泰科技经过8个月的紧张工作和艰苦努力,与律师团队、相关单位、部门和集团兄弟单位一起精诚团结、并肩战斗,通过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制定卓有成效的应诉策略、开展了广泛大量而又细致入微的工作,安泰科技成功迫使原告在证据开示阶段就无条件主动撤诉。2018年6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某些非晶金属和包含该非晶金属的产品(调查案号:337-TA-1078)一案的第14号判令,基于原告美国Metglas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的无条件主动撤诉,ITC裁定全面终止对包括安泰科技在内的数家中国企业所进行的“337调查”。至此,经过8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安泰科技在美国“337调查”案中赢得完胜。

这就是中国企业只能选择安泰科技非晶带材、纳米晶的缘故,基本垄断了市场,那么现在安泰科技的估值合理吗?
曾理

19-04-25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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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成长可以预测,安泰是否真材实料,投资者要做做功课。
估值嘛,类似中国软件浪潮信息中兴通讯,研究重点要放在是否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当的自主知识产权,别的厂家只能望其项背。那么以PS估值,5-6、甚至10,也是合理的。至于PE嘛,科创版已经不作为硬性指标了,难道主板这些内外兼修的高手,还不如准备上科创版的哪些毛头小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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