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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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表示,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航。
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这意味着,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可在西北四省内“自由翱翔”,为物流无人机商用首次突破省际区域限制提供了可能。
可以想见,无人机在物流领域将大有可为。
其实,除了航拍、物流等领域,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