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是
方大特钢发行可转债而是
方大集团发行可交换债,发行主体就不同,性质也不完全相同。具体去
百度 第二方大集团手握现金近百亿为何还要发上限30亿可交换债难道是为了减持方大特钢?我觉得这样得不偿失,为何方大集团急于现金,唯一的解释就是收购重大资产,有人说是收购
西宁特钢但是我看到西宁特钢2月8日公告发现并不是仅仅收购西宁特钢若只是收购西宁特钢市值才58亿根本不用举债对吧,仔细看是收购西宁特钢的母公司西钢集团并且增资,公告中称西钢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西宁特钢只是捎带的子公司一起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