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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研究成都银行:最佳金融服务城商行

17-12-19 10:01 1855次浏览
新新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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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一家以国有股本为主、股权多元化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引入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合作伙伴。目前,成都银行注册资金32.5亿元,在岗员工5000余名,下辖重庆、西安、广安、资阳、眉山、内江、南充、宜宾、乐山、德阳、阿坝11家分行和30家直属支行(部)、180余家营业网点,发起设立国内首批、中西部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江苏宝应锦程和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并入股西藏银行。
成都银行以建设成为“协调发展、富有特色、价值领先、社会认可的现代商业银行”为战略愿景,秉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业务特色和竞争优势,综合实力位居西部城商行领先地位,部分经营指标达到国内先进银行水平。截至2016年末,成都银行总资产3602.54亿元,各项存款2701.86亿元,各项贷款1359.01亿元。在2016年英国《银行家》公布的最新排名中,成都银行居全球前1000家商业银行第304位,较上一年提升4位。

成都银行主动将自身发展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积极对接中央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借助成都在西部地区的核心地位和辐射作用,结合川陕渝三地共同的产业优势,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和资金要素保障,加大对地方重大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有序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都银行致力于为广大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产品创新和“本土化”改造,开发了一批“特色化、标准化、本土化”产品。目前,旗下“财富金翼”小微企业融资品牌包括“壮大贷”、“科票通”、“科创贷”、“多融易”、“创业贷”、“结结高”、“银税通”等10余种产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多种金融方案以及一站式金融服务,不遗余力支持企业成长发展。

成都银行坚持“亲民便民惠民”理念,持续开办代发工资、社保和代收煤气水电费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金融业务,坚持优惠的定价和收费策略,最大限度降低银行卡用卡成本,提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创新推出“E城通”综合缴费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 金融和社区银行建设,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市民百姓享受到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赢得了“市民银行”美誉。

近年来, 成都银行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四川企业100强”、“最佳城市商业银行”、“最佳金融服务城商行”、“最佳优质服务银行”、“最佳民生金融奖”、“银行科技发展奖”、“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百姓最信得过的银行品牌”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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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憨纸

17-12-2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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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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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之火

17-12-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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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司法拍卖频现银行股权 成都银行无人报名遇尴尬 
12月份,淘宝司法拍卖现身多家银行股权大单,广发银行450万股股权与350万股股权、齐商银行500万股股权均在千万元以上,上市银行江苏银行多单股权拍卖也在其中,然而尴尬的是,这些银行的股权拍卖竟无人报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银行股权起拍价格低于市值。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类转让的银行股权都是非流通的,流动性受到限制,后期不确定因素较多。

上市银行股权拍卖要求多

近日,江苏银行有多笔股权转让现身淘宝司法拍卖,其中100万股股权转让一单,50万股股权转让两单,此外还有多笔5万股股权转让将于本月22开始拍卖。

根据本报记者查阅淘宝司法拍卖纪录发现,江苏银行股权转让颇为活跃,仅今年的股权转让项目就多达200余个,进入12月份,股权转让更为密集,不过较为遗憾的是,近期进行转让的多个项目并未有人报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权已经是第二次拍卖,拍卖将于19日结束,在未有人报名的情况下,将面临再次流拍。

按照拍卖价格,100万股股权的转让价格是695万元,每股折合6.95元,且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而江苏银行18日收盘价为7.68每股,也就是说,起拍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不过,大多股权转让交易并非一人参加,在多人报名的情况下,成交价格也随着竞价次数的提高而增长。

与其他未上市银行不同,江苏银行的股权转让门槛较高。以第二次拍卖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股权为例,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特别写明,本标的物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可能比较大,请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本院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本拍卖标的物为主板股票,故对竞买人资格有比较高的要求,应专业性较强,请竞买人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或与江苏银行董秘办联系咨询。

对于自然人竞买人的要求是:需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不得参与竞买;对于法人竞买人没有条件限制,但必须是合法成立且主体资格有效的法人单位。所有竞买人如果已经持有江苏银行股票,则本次竞卖的份额加原来持有的份额之和不得超过江苏银行全部股本的2%。该股票已于2017年8月3日解禁期满,竞买人应履行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譬如信息化披露义务等。

江苏银行发布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江苏银行各项业务稳中向好,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实现净利润61.77亿元,同比增长10.11%。报告期内,江苏银行资产总额达1.7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06%;各项存款余额达9843亿元,较年初增长8.47%;各项贷款余额达7011亿元,较年初增长7.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7亿元,同比增长10.11%,每股收益0.54元;不良贷款率1.43%,与年初持平。

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7年全球银行一级资本排名,江苏银行位列第117位,较2016年上升9位,比成立之初上升了243位,是中国排名上升最快的银行之一;在2017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中,江苏银行排第204位,在入榜的25家商业银行中排第16位。

成都银行现身淘宝拍卖

在淘宝司法拍卖中,另一个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将于1月11日开拍的成都银行180800股股权转让项目,起拍价为159.37万元,保证金为15.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这是该笔股权第二次进行拍卖,在11月17日进行的第一次拍卖因为银监会对该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资格有要求而中止。

在此次拍卖中,竞买须知中要求,购买限制条件请竞拍人自行查阅《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条例中的第9条、10条、11条、12条、13条、第39条。竞买人与上述条例中不符,请不要参与竞拍,否则后果自负。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因此11月份成都银行股权拍卖尚有4人报名,此次暂无人报名。

11月14日,成都银行通过发审会,成为2017年首家过会的银行,同时也是四川省首家上市银行。12月15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成都银行的首发申请。

招股书显示,成都银行本次拟发行不超过8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51亿股,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该行拟赴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

招股书显示,成都银行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48亿元、28.16亿元和25.77亿元。发审委要求其说明是否会对未来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近三年的净利润呈下降趋势,成都银行解释称,影响净利润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受央行降息及市场收益率下降的影响,净息差和净利差连续两年持续收窄,利息净收入有所下降;二是受宏观经济和主要经营区域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信贷风险持续暴露,计提贷款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新新之火

17-12-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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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受贿千万 二审死缓改判有期徒刑15年 
11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毛志刚受贿二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毛志刚在担任工投集团公司董事长、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约3182万元,收受干股孳息约756.5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毛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毛志刚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毛志刚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该判决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5日宣判。

 据了解,毛志刚于2001年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2年经成都市国资委委派担任工投集团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经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决定任成都银行党委书记,同年9月任成都银行董事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毛志刚在担任工投集团公司董事长、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000万元、美元22.8万元、港币60万元、欧元9万元、台币10万元、英镑3000元、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中华香烟、卡地亚眼镜1副以及价值人民币1866.99万元的成都银行干股622.33万股,并收受干股孳息人民币72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折合人民币,毛志刚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约3182万元,收受干股孳息约756.5万元。

 其中,2004年 - 2013年,毛志刚利用担任工投集团、成都银行董事长职务便利,先后替新筑股份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贷款业务、信贷额度等,共计收受新筑股份董事长黄某1所送的人民币292万元。

 另查明,2013年9月4日,成都市纪委收到曾某1向毛志刚行贿5万美元的线索,即于当天通知毛志刚接受调查。毛志刚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该笔事实及其他大部分犯罪事实。同月22日,成都市纪委又发现毛志刚收受张某6人民币70万元的线索。同年10月9日,成都市纪委将本案线索移送至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案发后,李某8代毛志刚向成都市纪委上交人民币400万元,怡和公司上交人民币349万元,陆某及创意公司上交人民币1109.4267万元,汇通公司上交人民币1117万元。二审期间李某9代毛志刚上交赃款人民币40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基本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毛志刚收受唐某1人民币150万元因出现新证据,导致定案依据不足,应不予认定,认定毛志刚收受怡和公司、创意公司、汇通公司代持的成都银行干股为未遂不当,应予纠正。

 同时,鉴于二审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修改,依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案应当适用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上诉人进行量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成刑初字第19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毛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并指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新之火

17-12-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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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离上市还有多远:净利增速持续下滑 不良上行 
与作为2017年至今为止唯一过会的银行股的风光相比,成都银行近几年持续下降的净利润增速与持续上行的不良贷款率反差鲜明,市场不禁要问,这样一家质地平平的地方商业银行缘何能在众多IPO排队的商业银行中脱颖而出?

 在2017年1月张家港银行完成上市后至今再无银行登陆A股,随着11月15日成都银行IPO的过会,市场极有可能在2017年迎来第二只银行股的上市。

 翻看成都银行的招股书,近几年持续下降的净利润增速与持续上行的不良贷款率形成鲜明的对比,加上其他监管指标的表现同样并不出众,市场不禁要问,这样一家质地平平的地方商业银行缘何能在众多IPO排队的商业银行中脱颖而出?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它六年来三次冲击IPO的不懈精神吗?

 业绩下行不良上行

 根据招股书,成都银行本次拟发行不超过8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51亿股,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该行拟赴上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

 2017年以来,在市场越来越关注公司业绩增长的前提下,成都银行的业绩走势却每况愈下。最新的招股书显示,2013-2016年,这四年,成都银行净利润分别为29.73亿元、35.52亿元、28.21亿元、25.83亿元,除了中间2014年的净利润同比2013年增长约20%左右之外,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净利润均为负增长。单从报表数据来看,最近四年,成都银行的净利润增速基本呈下降趋势。

 净利润的持续下降与营业收入密切相关。数据显示,2014-2016年,成都银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7亿元、79.7亿元、75.1亿元,近三年呈下降趋势,与净利润的走势基本吻合。

 除了净利润这个指标外,我们再来看成都银行另一个重要的指标——不良贷款率,它的表现同样无法令人信服。

 数据显示,2014-2016年,成都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9%、2.35%和2.21%,而同一时期银行业的平均水平分别为1.25%、1.67%和1.74%。最近三年,除了2014年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外,其他两年,成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虽然2016年的不良贷款率同比略有下降,但超过2%的不良贷款率掩盖了同比小幅下降的微弱光芒。

 而且,显示未来不良贷款压力的关注类贷款的相关指标更令市场担忧。招股书显示,2015年,成都银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68.67%,2016年为53.57%。从行业数据比较来看,无论是2.21%的不良贷款率,还是超过50%的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表明不良贷款处于较高的水平,成都银行当下和未来都面临着较大资产质量的压力。

 再来看其他风险监管指标,2014-2016年,成都银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52.25%、159.98%和155.53%,虽然符合监管层要求的150%的最低标准,但与行业水平相比仍然偏低,且最近三年基本上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

 虽然不良率高企并非成都银行一家所独有的困境,但即使与正在排队IPO的部分城商行、农商行相比,其表现也差强人意。

 数据显示,2014-2016年,江苏紫金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71%、2.29%、1.98%;青岛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38%、2.02%和2.01%;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3%、1.80%、1.77%;长沙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8%、1.22%、1.19%;青岛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4%、1.19%、1.36%。

 上述5家银行中,除了兰州银行、青岛银行的不良贷款呈上升趋势外,其他3家银行的不良贷款则是逐年下降。但兰州银行、青岛银行不良贷款率的绝对值不但远低于成都银行的水平,也低于整个银行业2016年1.74%的平均水平。

 虽然江苏紫金农商行、青岛农商行、兰州银行2016年的不良贷款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江苏紫金农商行、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并未超过2%。即使在超过2%的两家银行中,青岛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01%,也低于成都银行的2.21%。此外,与A股上市城商行相比,成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处于较高的水平。

 经营风险如何排除

 不仅市场关注成都银行持续下降的业绩增长、不良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问题,甚至在刚刚过去的发审会上,成都银行同样被问到包括业绩和不良率在内的五个问题:一是为何经营业绩逐年下降;二是不良为何上升且高于同业,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如何应对不良风险;三是针对贷款分类不够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等情况做出说明;四是说明理财产品、应收款项类投资、表外投资等各类产品运行的总体情况;五是,是否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存在资产互换,变相降低不良的情形。

 根据招股书的内容,成都银行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48亿元、28.16亿元和25.77亿元。对于业绩增长的问题,发审委要求其说明净利润持续下降是否会对未来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

 成都银行的解释如下:影响净利润的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受央行降息及市场收益率下降的影响,净息差和净利差连续两年持续收窄,利息净收入有所下降;第二,受宏观经济和主要经营区域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信贷风险持续暴露,计提贷款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如上解释,成都银行陈述的两点原因均为宏观大环境的因素,对整个银行业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并非只对成都银行有负面影响。不过,成都银行并未展开阐述微观经营层面的具体原因,而这正是市场迫切想要了解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成都银行在招股书中说明了贷款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带来的风险。招股书显示,若最大10家单一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恶化,可能使成都银行的不良贷款大幅增加,也可能会对其向这些借款人发放的新贷款或续贷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对该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向最大10家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为人民币71.10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42%,占资本净额的37.01%。

 据了解,因为地域原因导致贷款客户和业务相对集中,是城商行和农商行等地域性银行中存在的较为普遍性的问题,这一点与成都银行分析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相类似,即行业共性的原因更多,而银行自身经营方面的原因则涉及较少。

 值得市场关注的是,从股权结构来看,成都银行目前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IPO前,成都金控集团持有成都银行6.52亿股,占比20.07%;丰隆银行持有6.50亿股,占比19.99%;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持有2.40亿股,占比5.92%;其他股东合计持有17.09亿股,占比40.39%。发行后,丰隆银行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6.05%,仍为第二大股东。

 由此分析,成都银行经营业绩表现不佳肯定与内部经营管理有关,而内部经营管理的问题则可能与股权结构有一定的关系。

 成都银行当前遭遇的情形与2016年5月张家港行过会时的情景颇为相似。

 虽然当时的审核结果是成功过会,但发审委会议同时向张家港行提出询问,涉及业绩下滑、不良增加及核销、贷款风险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首先,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较大的原因,资产减值损失和不良贷款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公司面临的依赖单一贷款业务且地域和客户相对集中的经营风险,公司促进营业收入多元化拟采取的有效措施,近期银行业贷款利率下限放开、个人银行服务和管理等改革政策对发行人市场竞争环境和业务发展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第二,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不良贷款核销和转让金额较大的原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的有效性,不良贷款核销和转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第三,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5年年末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以及逾期贷款前10家单一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担保物价值变动情况和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说明对上述贷款的风险管控措施和执行情况,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的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或许正是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张家港行虽然早在2016年5月就拿到IPO批文,但直到八个多月后的2017年1月才正式成功上市,这也是2017年至今为止唯一上市的银行股。

 与张家港行相比,成都银行的IPO之路可谓更加曲折。从时间上看,成都银行早在2011年6月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已经审议通过其IPO相关议案,至今已过去六年多时间;而且,在这六年期间并非一帆风顺,其间成都银行甚至还遭遇两次“中止审查”。尽管六年IPO历程波折不断,但与目前仍在排队IPO的12家银行相比,成都银行已经算是幸运者了。在监管逐渐收紧、IPO审核日渐趋严等因素的影响下,已经拿到IPO批文的成都银行或许离上市还有一段不平坦之路要走。
新新之火

17-12-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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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本行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经人民银行以《关于成都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462号)的批准,在原成都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联社”)和原成都市4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清产核资及合并的基础上,由原信用联社和原信用社的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原信用联社和原信用社净资产作为出资,以及成都市财政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税务局、22家企业和事业法人分别以现金出资,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信用联社和信用社按协议自动解散,成为成都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成都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30,826万元。

 1998年4月,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川人行银(1998)89号]《关于同意成都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成都市商业银行的批复》批准,成都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本行将信用社时期按国家规定形成的减免税转入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35,510万元。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以《关于同意成都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及资本金变动的批复》(成银营复[2001]43号)批准本行此次增加实收资本。

 200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以[成银复(2002)773号]《关于同意成都市商业银行2001年度派送红股的批复》批准本行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将截至2001年末可供分配的任意盈余公积金以每10股派送红股2.4388股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决定。此次派送红股实施后,本行的股本增加至43,956万元。

 200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以[成银复(2003)31号]《关于同意成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本行增加资本金81,147万元。增资扩股实施后,本行股本变更至125,102.62万元。

 2007年10月,经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以[川银监复(2007)606号]《关于同意成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批准,本行启动了“引资与不良资产化解并重”的增资扩股工作。此次增资扩股采用非公开定向募集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200,000万股法人股份。 经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8)51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成都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本行注册资本由125,102.62万元增加至325,102.62万元,并于2008年12月15日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8月,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08]31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成都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批准,本行名称变更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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