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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财税专业一个问题 ^_^

17-11-22 12:55 7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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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这个稿费所得税按照规定是单笔单笔收的,但是网络稿费变成合计收费

比如猪猪本月收入4000元,却按4000一次计税,而实际可能是十几篇文章的合计收费

应纳税所得额编辑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所得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知道大家有没正反面的经验,目前税务单位强势说就怎么算,改可能要走行政诉讼流程不知道淘股吧有没类似的专业人士,如有可跟帖或站内信联系,发生地在上海

还有,有没有合理避税的方法。 多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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