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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亿理财资金监管,对股市是利好

17-11-18 18:23 1673次浏览
小河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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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定“军规” 对资管业务实施强监管
11-18 01:02 来源 : 证券日报142评论
摘要
五部门联手定“军规” 对资管业务实施强监管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11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券日报)
《指导意见》共29条,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

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负债杠杆方面,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上限,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为140%。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

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即实行“资产到期”。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11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共29条,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二是降低影子银行风险,三是减少流动性风险,四是打破刚性兑付,五是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六是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七是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

《指导意见》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资管产品包括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管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等。依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本意见。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指导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资管产品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强化“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理念。

《指导意见》规定,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合格投资者同时投资多只不同产品的,投资金额按照其中最高标准执行。

此外,对于部分机构通过为单一项目融资设立多只资管产品的方式,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的行为,《指导意见》明确予以禁止。同时,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管产品,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管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多只资管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考虑到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如超出上述规模,允许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资管产品属于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投资风险应当由投资者自担,但为了应对操作风险或者其他非预期风险,仍需建立一定的风险补偿机制,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金。《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负债杠杆方面,《指导意见》进行了分类统一,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上限,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为140%。为真实反映负债水平,强调计算单只产品的总资产时,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管产品的总资产。为抑制层层加杠杆催生资产价格泡沫,要求资管产品的持有人不得以所持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个人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等非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产品,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不得投资资管产品。

在分级产品方面,《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当前的行业监管标准,对可以进行分级设计的产品类型作了统一规定:即公募产品以及开放式运作的、或者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均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对可分级的私募产品,《指导意见》规定,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为防止分级产品成为杠杆收购、利益输送的工具,要求发行分级产品的金融机构对该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分级产品不得对优先级份额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为确保《指导意见》有序实施,设置过渡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即实行“资产到期”。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官媒解读>>>

新华社评资管新规:我国资管行业迎来统一监管标准

据央行网站11月17日消息,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指导意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管业务的投融资功能,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三是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四是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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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

17-11-1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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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金公司可能利多。无刚性兑付后理财产品与基金产品是同样的东西了,无优势可言。
小河湾湾

17-11-1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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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长期而言,规范资管业有助于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降低系统性风险。强调打破刚兑,鼓励净值型理财产品,随着无风险收益率的下行,未来权益配置会有所提升,长期也是有利股票市场的;对于权益市场杠杆加强限制;持股集中度要求提升将降低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有助于降低市场的波动性,助力股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指数可能短期调整,但下行空间有限。
小河湾湾

17-11-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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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刚性兑付最大利空是理财及信托,而且短期理财及信托及货币基金是实在的脱实向虚金融空转
赚钱好磨人

17-11-1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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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不是说了么 要把长线资金赶进股市 这不就来了么
chazc

17-11-18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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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小河湾湾

17-11-18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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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大跌的原因吗?
职业九段

17-11-1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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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个大头鬼,当年放开资管,加杠杆,是利好,引来一波牛市,现在一看,出事了,收资管,收杠杆,怎么还是利好?跌晕头了吧。唯一的欣慰是,此计划有个推迟期限。
小河湾湾

17-11-1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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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的消息,请谁来权威解读
小河湾湾

17-11-1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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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理财大利空,股市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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