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1、2000年5月,梅轮有限设立 2000年5月8日,钱雪林与钱雪根共同签署《绍兴县梅轮电扶梯成套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绍兴梅轮,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钱雪林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钱雪根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2003年10月,公司名称变更及增资至500万元 2003年7月10日,绍兴梅轮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梅轮电扶梯成套有限公司”,同意增资至500万元,其中钱雪林原出资30万元增加至120万元、钱雪根原出资20万元增加至110万元、新增股东傅建龙出资90万元、新增股东倪天晴出资90万元、新增股东钱兴高出资9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每元出资。
3、2004年3月,增资至800万元 2004年2月24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增资至800万元,其中钱雪林原出资120万元增加至170万元、钱雪根原出资110万元增加至160万元、新增股东倪爱芳出资100万元、新增股东陆建英出资1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每元出资。
4、2004年12月,增资至1,200万元 2004年11月2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增资至1,200万元,其中钱雪林原出资170万元增加至250万元、钱雪根原出资160万元增加至240万元、傅建龙原出资90万元增加至170万元、钱兴高原出资90万元增加至150万元、倪爱芬原出资100万元增加至150万元、陆建英原出资100万元增加15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每元出资。
5、2007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2,000万元 2007年3月25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倪天晴将其对梅轮有限90万元的出资等价转让给钱水琴,同意公司增资至2,000万元,其中钱雪林原出资2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钱雪根原出资240万元增加至440万元、傅建龙原出资170万元增加至250万元、钱兴高原出资150万元增加至220万元、倪爱芬原出资150万元增加至210万元、陆建英原出资150万元增加210万元、钱水琴原出资90万元增加至17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每元出资。
6、2009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5月20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傅建龙将所持公司12.50%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根、钱水琴将所持公司8.50%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根、钱兴高将所持公司7%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根、钱兴高将所持公司4%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林、倪爱芬将所持公司10.50%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林、陆建英将所持公司10.50%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林。
7、2009年7月,增资至4,000万元 2009年7月16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增资2,000万元,其中钱雪林增资1,200万元、钱雪根增资8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均为1元/每元出资,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
8、2011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5月23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钱雪根将其所持
梅轮电梯1,800万元股权中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转让给钱雪林。 2011年5月23日,钱雪林、钱雪根签订《浙江梅轮电扶梯成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钱雪根将其所持梅轮电梯3%的股权等价转让给钱雪林,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万元。
9、2012年8月,增资至4,819.2771万元 2012年8月8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819.2771万元,由新股东翔辉创投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819.2771万元,增资价格为7.47元/每元出资。该价格是以2012年8月份预计的2012年净利润4,000万元(折合每元出资收益0.83元),再按9倍市盈率定价。
10、2012年9月,增资至10,100万元 2012年8月23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5,280.7229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100万元,其中:钱雪林新增出资2,542.14万元(其中2,004.80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537.34万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额由2,320万元增加至4,862.14万元;钱雪根新增出资1,840.86万元(其中1,451.75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389.11万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额由1,680万元增加至3,520.86万元;翔辉创投新增出资897.7229万元(其中707.9696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189.7533万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额由819.2771万元增加至1,717万元。
11、2013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7月25日,梅轮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翔辉创投将其持有的梅轮有限1,717万元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对象为翔辉创投的三个合伙人王铼根、傅燕和朱国建,其中964.5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55%)等价转让给王铼根,550.4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45%)等价转让给傅燕, 20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等价转让给朱国建。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12、2014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3,000万元 2014年3月10日,梅轮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确定以2014年3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
2014年6月3日,立信为梅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287号),确认梅轮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7,168,811.32元。
2014年6月5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梅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了《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64号),确认梅轮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4,510.29万元。
2014年6月6日,梅轮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以梅轮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储备金4,062,951.56元后的净资产值233,105,859.76元按1:0.9866761832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23,000万股,确认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3,000万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梅轮有限的原股东均以其原持股比例所对应梅轮有限的净资产对发行人出资,其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4年6月10日,梅轮有限当时的全体5名股东钱雪林、钱雪根、王铼根、傅燕、朱国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4年6月30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4年6月30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梅轮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37,168,811.32元扣除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储备金4,062,951.56元后的净资产人民币233,105,859.76元,按1:0.9866761832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23,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23,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3,105,859.7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梅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