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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金融改革试验田非他莫属

17-05-27 00:23 1648次浏览
莫邪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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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国际信托是河北雄安在金融信托行业的试验田:
http://www.bohaitrust.com/About/news/cid/28/lid/6/id/329




邓智毅主任强调,金融行业 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一般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有什么区别?实际上金融企业和一般企业最大的根本性区别是,金融是跟风险打交道,是经营风险产品的行业,金融企业的风险传播是发散性的,会引起交叉传染,甚至引发多米诺骨牌区域性的危机和恐慌,所以有风险外溢的可能。基于金融行业经营风险的特征,所以我们对金融企业的股东会有高于一般工商企业股东的要求。第二,信托行业说到底比一般金融企业有更加突出的委托代理关系,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治理要素。第三,如果金融企业的制度存在漏洞,就很容易形成利益输送,这也是金融企业和一般企业不同的地方。

最后,邓智毅主任表示希望通过李光荣博士的演讲引起大家的思考,每位董事长、总经理、信托行业的从业人员一定都会受益匪浅。这次演讲仅仅是公司治理有效运行的开始,实际上还有很多理论、实践需要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从业人员在实践中进行有效探索。只有具备一个有效的信托公司治理体系,才能保证信托公司健康运行,整个行业才能健康有效地运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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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邪宝剑

17-05-3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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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规范先行
出台“信托公司条例”势在必行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邓智毅 发布日期:2017-04-17 09:26 近年来,信托公司行业呈现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态势,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和人民群众有效配置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也已成为开创和引领中国现代资产管理行业的主要载体。但随着行业快速创新发展,信托公司监管立法缺失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解决。“信托公司条例”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为突出。
 信托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从资产规模看,近几年来,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一直仅次于银行业,成为第二大金融子行业。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20.22万亿元,全行业固有资产5569.96亿元,所有者权益4501.86亿元。从服务实体经济看,信托业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60%以上的信托资金都投入了实体经济领域。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政策时,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推出铁路发展基金专项信托业务,满足国家战略需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探索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为产业升级改造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股权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投资、应收账款受益权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拓宽其融资渠道;发展土地流转信托、消费信托等特色业务品种,把资金引入“三农”和新兴消费领域。从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看,2016年,信托业为受益人实现收益7587亿元。
中国信托业的特殊定位
 信托业是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开创者和主导力量,这从全世界看,都是独一无二的。1970年以来,资产管理行业已成为全球金融业中最重要、最具影响力和活力的板块,与西方国家以银行或基金为主导不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主要载体就是信托公司,甚至可以说信托公司开创和引领了中国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
 另一方面,信托业又不同于传统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没有专属的“业务领地”。缺乏明确的定位和法律认可,是困扰信托业发展的最大顽疾。30多年来,信托业始终处于“大发展—大整顿”的怪圈,由于制度保障不足,信托业只能摸索前行,先后经历了五次清理整顿的“阵痛”,跌宕起伏、历尽波折,尽快在法律上解决行业定位问题已成为全行业的呼声。
信托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
 信托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行业发展大而不强”、“战略定位模糊不清”、“风险管理简单粗犷”、“统一市场尚未形成”、“行业形象依然欠佳”的客观现实。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信托登记制度、信托公司分类经营和监管机制、信托公司监管指标体系、设立专业子公司、信托公司股东责任和恢复与处置计划等重要内容需要通过“信托公司条例”的制定来明确和规范。
 目前,信托公司创新转型已到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政法规给予必要的支持。如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业务、发行金融债、次级债、信托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信托受益权质押和交易等均需要行政法规层级的依据。
 现行信托业监管法律体系缺位
 在现行信托业监管法律体系中,《信托法》是规定信托关系的民事法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仅授予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权,但没有具体的监管规则;信托业日常监管主要依靠银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部门规章之间,缺少一部全面规范信托公司业务和监管的行政法规。
 一是信托业上位法缺失。2001年颁布施行的《信托法》明确受托人可以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奠定了我国信托业的法律基础,但没有具体规定营业性信托的监管规则。
 二是信托配套制度缺失,亟须立法完善。《信托法》关于信托登记、公益信托和营业信托等配套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或未作出明确规定,影响了信托财产独立性、安全性制度功能的发挥,不利于维护信托受益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信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现有监管立法层次较低,亟须提升立法层级。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转型发展进入深水区的形势下,以部门规章为主的信托业法律体系已经不能适应信托业的快速发展。当前,银监会主要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法律层级较低。上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信托法》等法律之间层级跨度过大,缺乏必要的行政法规衔接,亟须研究制定“信托公司条例”,提升行业立法层级。特别是,近年来监管部门根据相关实践总结提炼出新的、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亟待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
信托业立法远落后于其他金融子行业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101号),明确国务院制定《信托机构管理条例》,至今尚未出台,需要抓紧补课。
 与其他金融子行业相比,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法律层面均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条例》、《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即使与私募基金业比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也已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第一类”。信托业立法严重滞后的严峻现实,凸显了加快“信托公司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推动信托业稳健有序发展。
 完善信托法律保障机制至关重要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财富积累,我国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财富阶层和巨额的可投资金融资产,对资产进行有效配置和管理的需求极为迫切。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的研究,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总额约为113万亿元人民币,较前一年增长24%;预计到2020年底,中国个人财富将保持12%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0万亿元人民币。高净值家庭(可投资资产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数量将从2015年的207万户增长到388万户,保持年均13%的增速。
 在金融开放的大背景下,以信托业为代表的中国资产管理行业面临国外成熟资管机构的巨大竞争压力,财富外流的趋势已经较为明显。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个人跨境投资金额规模约6000亿元人民币(离岸投资规模约为其8倍),且跨境投资的增速明显高于离岸投资。
 金融业特别是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法律制度和监管能力的竞争。除信托公司需要提升自身竞争力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营业性信托监管制度,完善信托的法律保障机制至关重要。以家族信托为例,龙湖地产吴亚军、蔡奎家族将577亿元的家族财富在香港通过汇丰国际信托设立家族财务信托,有效地实施了财产隔离,使龙湖地产在两人的离婚案中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吴亚军、蔡奎家族之所以选择在香港设立家族信托,主要原因就在于香港地区完善的信托法制和对营业性信托机构的有效监管。
 为尽快出台“信托公司条例”,银监会开展了大量研究、论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也已启动立法程序。下一步,银监会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及修改工作,推动“信托公司条例”早日发布实施,促进信托业深挖独有的制度优势,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
莫邪宝剑

17-05-3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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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体架构上,银监会初步构建了“一体三翼”的监管体系,协调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促进监管有效性提高。
当下,关于信托业的顶层设计也在逐步健全。邓智毅表示,2017年2月,银监会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在京举办信托公司条例立法座谈会,争取在3月底形成“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进入正式征求意见环节。其次,银监会还根据业务风险实质,将信托业务分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事务信托八大类,正式启动信托业务分类制度建设。通过准确界定各类业务内涵实质、明确各类业务风险防控要点、对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等制度安排,进一步促进回归信托本源。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台,评级结果与业务市场准入直接挂钩,将分类监管落到实处。此外,去年新颁布的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亦明确了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由信托公司担任,支持信托本源业务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
 在风险防控操作方面,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并强化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同时,研判风险态势,研究应对预案,提高风险应对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莫邪宝剑

17-05-3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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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银监会信托部组织建立了一个行业微信群,群成员包括中国银监会信托部邓智毅主任、中国银监会信托部全体干部、各地银监局分管副局长、非银处处长、中国信托业协会相关领导,以及68家信托公司主要领导,我司受邀加入此群的有李光荣董事长、郑宏总裁。此微信群可以说是云集了各级监管领导及业界大老,旨在通过新兴的即时通讯软件,更加便捷、及时地传达监管意见,探讨行业现象和话题,交流分享对行业发展的思考,共同推进信托行业可持续发展。此次演讲俨然是一场行业峰会,由中国银监会信托部邓智毅主任亲自主持,由我司董事长李光荣博士主讲,向大家分享其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思想和经验。
  李光荣博士的演讲包括六个部分,一是追溯公司治理的本源,二是回顾公司治理的背景,三是开阔公司治理的视野,四是培育主动治理的企业文化,五是打造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六是论证有效治理可以创造价值。关于公司治理的本源,李董在演讲中表示,企业产权制度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演变,从业主制、合伙制演变到公司制,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委托代理问题是天然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的,而公司治理天然是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当前国有企业多数呈现所有者缺位特征,民营企业多数呈现所有者越位特征。所有者缺位时,经营层内部控制,激励过当;所有者越位时,经营层看脸行事,很难作为。李董在演讲中指出,多数公司“三会一层”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淡薄,世界经济金融波动加大,有效治理防风险非常重要。他强调,必须培育主动治理的企业文化。监管政策是吸取教训的结晶,是经验的总结,是尊重金融规律的本质体现,金融企业不应停留在“令行禁止”被动治理的层次,而是主动治理,真正通过有效治理创造价值,这也是对被监管者最低层次的要求。
  至于如何在“三会一层”的治理架构上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李董认为具体而言主要在于要建立以下四项机制: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科学地划分股东、董事与经营层之间的决策权限与流程,确保实现科学、民主、高效决策,确保不存在廉价投票权;其次要建立有效的职业经理人选任机制,核心在于进一步明确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标准,制定高管人员的继任计划;第三是要致力于打造所有者与经营者激励相容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促使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意愿行动,是否能够驱动所有者和经营者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使得企业经营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共存。这就要求激励机制必须恰当,最终实现利益各方的激励相容;第四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作为最后的机制,其核心在于确保不存在廉价监督权,其中监事会对执行董事及管理层在经营和财务中的过程监督尤其重要。具体而言,监事会的监督要程序监督和实质监督并重,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只有实现了决策、用人、激励、监督四种机制的科学高效运行,才能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相容,才能解决委托代理问题,才能实现主动有效的公司治理,提升企业的长远价值。 

@炒股养家
股天乐

17-05-3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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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邪宝剑 兄好,兄是指K线图吗?谢谢
莫邪宝剑

17-05-3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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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海航投资( 000616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4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股”)发函,基于对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股份。增持计划如下:
一、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二、增持计划的相关承诺
1、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股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持有公司股权19.98%,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投控股持有公司股权1.27%,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25%股权。本次增持不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股天乐 请在主贴插入000616, 000415 股票
莫邪宝剑

17-05-3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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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存在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以及金融“自我循环”和“脱实向虚”的现象。在此背景下,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是政策红利的释放,也是对保险机构参与实体经济的一种规范性引导。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保险资金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以及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区域发展。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对接国家自贸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工程;积极引导和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雄安新区建设,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对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生态、能源、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给予长期资金支持。
据记者了解,险资对接实体经济已获初步成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9月“一带一路”倡议首次提出至2017年3月末,保险资金共投入6260.04亿元。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基金、信托等形式,直接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社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的险资累计投入金额超过4万亿元。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投资规模、投资范围、产品形态、交易结构、产品发行效率等相比过去发生了深刻变化,参与促成许多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提出鼓励险资支持实体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强调对险资质量的甄选,注重引导优质险资对国家重大项目的资金供给。对此,《指导意见》指出,要动态审慎调整投资资产的分类和资本要求。对于基础资产为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基础设施、保障房、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且具有保证条款的股权计划和私募基金,研究调整其所属的大类资产类别和优化偿付能力资本要求。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监管比例,按照基础资产属性实施穿透性监管。

利好河北信托
000616 , 000415
莫邪宝剑

17-05-2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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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重塑架构 着眼新常态下监管新诉求

来源:上海证劵报  时间:2015年01月21日

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强化监管主业,将原有27个部门分拆、合并成22个部门和一个事业单位,调整后的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
新设信托部、城市银行部,设立普惠部,明确民营银行、P2P监管归属等。
另一大亮点是简政放权,明确风险监管主体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总会与派出机构之间的责和权。银监会此前已在试验放权,比如微众银行的筹建是由银监会批准,但开业则由深圳银监局批复。
2月份新老架构混合试运行,3月1日起依照新机制运行。
面临新形势、新常态,监管机构亦须应需而动。银监会昨日宣布启动2003年成立以来首次组织架构重大改革,并获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此次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不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着眼于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改革发展和为民监管,银监会拟于2月份新老架构混合试运行,3月1日起依照新机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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