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空超跌价值股,加油!
杨志茂是
锦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涉单位行贿前广东省副省长前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案将开庭审理,锦龙股份定向增发用于增资中山证券是
终止,因为锦龙股份控股中山证券66.05%已是控股股权,终止增发增资中山证券没有太大影响。
锦龙股份是东莞证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所以杨志茂不是东莞证券的实际制人,东莞国资委通过东莞证券二、三、四股东合计持有55.4%股份是东莞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案只要不影响锦龙股份获得持有东莞证券的合法性(从锦龙股份没有被列为被告看锦龙股份持有东莞证券股权的合法性没有问题),对东莞证券的IPO就没有实质影响,所以在杨案开庭前,东莞证券排队上发审会临近而申请
中止而不是终止,杨案结案后,东莞证券大概率重启IPO,6月中下旬上会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