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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风险排除。
000712 于2007年6月、2007年12月分别从民企手中受让东莞证券股权4%、5%,价格分别为1.90 元/股、2.12 元/股;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分别从国资手中受让的东莞证券20%、11%股权,是通过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获得,价格都是3.42元/股,程序合法,价格比同期的民企转让东莞证券股权价格还高,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收购合同无效风险,没有民事责任风险。
000712取得东莞证券股权历史沿革:( 1)锦龙股份受让西湖大酒店及汇富控股分别持有东莞证券有限 4%和 5%股权2007 年 6 月 29 日,西湖大酒店与锦龙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西湖大酒店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2,200 万元)
以 4,180 万元的价格(即 1.90 元/股)转让给锦龙股份,同日,西湖大酒店、锦龙股份与君企公司签订《确认书》,确认西湖大酒店所转让给锦龙股份的股权系代君企公司持有,锦龙股份已向君企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2007 年 12 月 7 日,汇富控股与锦龙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汇富控股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5%股权(出资额为 2,750 万元)
以 5,825 万元的价格(即 2.12 元/股)转让给锦龙股份。
( 2)锦龙股份受让金银珠宝持有东莞证券有限 20%股权2007 年 11 月 5 日,
东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公开转让所持东莞证券公司 20%股权的批复》(东国资复[2007]55 号)批准金银珠宝将其所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20%的股权以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 2007)羊评字第 11750 号)所确定的
评估值(即 3.42元/股)为底价在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2007 年 12 月 11 日,经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程序,金银珠宝与锦龙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金银珠宝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2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以 37,620 万元的价格( 3.42 元/股)转让给锦龙股份。同日,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股权转让鉴证书》(莞产交鉴字[2007]第 07001 号)。
( 3)锦龙股份受让东糖实业持有东莞证券有限 11%股权2008 年 11 月 10 日,东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处置所持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东国资复[2008]49 号)批准东糖实业将其所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15.60%的股权以《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审审字[2008]第 8314 号)以及《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 [2008]羊资评字第 247号)的数据作为参考,
以 3.42 元/股作为底价公开挂牌转让。2008 年 12 月 15 日,经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东糖实业与锦龙股份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
东糖实业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 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050 万元)以 20,691 万元的价格( 3.42 元/股)转让给锦龙股份。同日,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莞产交鉴字[2008]第 08001 号” 《股权转让鉴证书》。
( 4)锦龙股份受让东莞证券有限股份履行的批准程序2009 年 3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48 号)批准,核准锦龙股份分别受让金银珠宝出资额 11,000 万元、东糖实业出资额 6,050 万元、汇富控股出资额 2,750 万元、西湖大酒店出资额 2,200 万元(出资额合计 22,000 万元,占东莞证券有限注册资本比例为 40%)。
锦龙股份受让东莞证券有限 40%股权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09 年 5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69 号)核准锦龙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5)工商登记及股权结构2009 年 6 月 12 日,东莞证券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莞证券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40.00%
2 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20.00%
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20.00%
4 东莞市金源实业发展公司 8,470.00 15.40%
5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530.00 4.60%
合 计 55,000.00 100.00%
6、 2010 年东莞证券有限增资扩股2010 年 7 月 22 日,东莞证券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用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东会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东莞证券有限未分配利润89,500 万元和盈余公积 5,5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2010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42 号)核准
东莞证券有限注册资本由 5.5亿元变更为 15 亿元。2010 年 10 月 1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 2010)第
010606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已将盈余公积 5,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89,500 万元,合计 95,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2010 年 11 月 26 日,东莞证券有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东莞证券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40.00%
2 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 20.00%
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00%
4 东莞市金源实业发展公司 23,100.00 15.40%
5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6,900.00 4.60%
合 计 150,0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