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600828:大股东写下的欠条,何时兑现看小股东
2017年5月3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5 日,即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均有资格每10股获得3.88股的补偿。该次公告公告了股权登记日,具体实施送股的日期目前并未明确,相当于大股东打了个“欠条”,而送股实施日期才是真正的“还钱时间”。
“欠条”起因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茂投资”)、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正茂投资”)是茂业商业的重组方。根据重组方与茂业商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重组方承诺重大资产重组的注入资产 2016 年度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 71,101.10 万元。 如果重组标的业绩承诺不达标,茂业商业拟1元作价定向回购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合正茂投资这三大股东应补偿的股票,并予以注销。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则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承诺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上市公司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股份持有者)。2016年度重组标的业绩并未达标,重组方需补偿的股份是70,754,453股。2017年4月11日茂业商业股东大会否决了相关股票回购议案,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70,754,453股将赠送给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股份持有者,一个10送3.88不除权“大饼”即将落入投资者囊中。
为何本次只确定股权登记日,不确定实施日
依据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称实施前还需要就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节和相关机构沟通确定,以及等待公司财务顾问出具相应独立意见。查阅之前实施的业绩补偿案例如
大连重工 、
华映科技 、
中兵红箭 、
新华百货 等等,只确定股权登记日,不确定实施日也有案例,但并不多见。值得注意的是茂业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为限售股(限售期间为: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但这并不构成实施的障碍,之前已有无数提前解禁限售股进行补偿的案例(例如大连重工)。
“欠条”何时能兑现成股民关注焦点
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三十日内履行无偿划转义务,如果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公司股东会决议已经于2017年4月11日做出,划转股份的义务也由此日产生,理论上公司应该在5月11日前完成送股,否则每天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是笔不小的费用。
为此,本人致电公司问及是否需要等到2019年限售解禁才送股,证代称“公司肯定不希望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正在加紧和交易所及中登沟通,办理提前解禁限售股进行补偿,近期不断在开会正是在论证此事”。
当问及进展时,证代表示“目前经公司法律顾问确认,办理提前解禁限售股进行补偿没有法律障碍,且得知深交所已有过多起先例,但由于上交所并没有实施过,针对目前的情况,公司不介意和投资者一起督促上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