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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研究上海环境:综合能力领先的城市固废综合服务商

17-03-31 09:52 1571次浏览
新新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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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是一家综合能力领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城市固废综合服务商。上海环境主要致力于在中国快速增长的城市固废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医废危废、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土壤修复)市场中提供高效率、高技术、高标准的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投资、建设、运营、资讯)。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隶属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城投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大型专业投资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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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板学徒

17-03-3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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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当新股炒了
新新之火

17-03-3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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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醒应注意以下风险:
1、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如果未来的产业 政策或行业规划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 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2、内部整合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较本次重组前将发生一定调整, 对经营管理组织可能构成影响。此外,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有所增 加,进一步增加了内部组织架构整合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对采购、生产、销售等 各项业务的整合需要一定时间,且需要根据新的业务和管理架构进行人事整合, 可能需要经历较长的过程。因此,公司在短期内实现采购、生产、销售、人事、 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具有一定难度,存在协同效应的发挥可能在短期内无法 达到预期的风险。

 3、经营风险 

(1)新 BOT 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 BOT 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 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 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 BOT 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 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 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 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 BOT 项目将难 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 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 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 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 10-30 年,BOT 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 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 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 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事故和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 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 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 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4)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 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 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 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 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 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5)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 

BOT 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 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 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 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 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 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2)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 BOT 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 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 BOT 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 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 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6)垃圾焚烧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 成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 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5、财务风险 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将发生变化,可能面临资本结构变化带来的财务风险。
新新之火

17-03-3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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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将A股分立上市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晨”)及分立上市事宜,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城投控股以新增24459 

城投控股合并上海阳晨获准,剥离环保业务

上海城投控股( 600649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晨”)及分立上市事宜,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城投控股以新增24459.6万股股份吸收合并上海阳晨。

批复文件显示,核准城投控股分立为城投控股(2529575634股)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集团”)。城投控股的股东按照分立实施日的持股比例,分别持有城投控股和上海环境集团的股份。

去年6月,城投控股就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上海阳晨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同时,将整合环境业务并分立,申请A股上市。本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上海环境集团将成功分立上市。而城投控股也将剥离环保业务,转型为以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的综合性资产管理集团。

据了解,上海环境集团,原是城投控股和美国Waste Management, Inc.的全资子公司香港Wheelabrator China Holdings.Ltd.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总资产超过36亿元人民币。2014年,城投控股以9.7亿元收回上海环境集团40%股权。自此,上海环境集团成为城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阳晨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点评:上海环境集团是国内环境产业资产规模最大的专业公司之一,拥有多项资质和治理技术,项目、产业链、资产等在全国均有很大影响。目前,环保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渐成大势,此次上海环境集团上市,一则与上海阳晨整合产业资源,二则也将通过资本市场寻求项目突破。

 上海阳晨半年报显示,公司主业经营情况包括污水处理总量33227.66万吨,日均处理量176万吨。其中包括竹园公司、阳晨三厂及温江一期、二期等多个项目,此外公司还拥有竹园、闵行、长桥、龙华4个污水处理厂的年度技术改造项目。
新新之火

17-03-3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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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3月31日上交所上市 定位分析
根据交易所公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与城投控股于本次分立实施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一致,即为20.34元/股;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交易机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5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即前述股票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下同)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三)上市首日如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公司简介·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属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上海市废弃物处置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重组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事(2004)251号文批准设立。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1000010072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28,000万元。2017年3月29日,本公司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批准,证券简称为“上海环境”,证券代码为“ 601200 ”。
新新之火

17-03-3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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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属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上海市废弃物处置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重组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事(2004)251号文批准设立。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1000010072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00万元。

 (二)公司股东的变更

 根据《关于拟对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产划转并调整隶属关系的请示》(沪建计联[2005]874号)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2006]693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以2005年12月31日为财务基准日)于2006年2月28日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上海城投”),企业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为了加快国企国资改革,实现上海城投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经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15.61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非公开发行4.137亿股股票,通过非公开发行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上海城投旗下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各100%的股权。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从2008年4月29日起变更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城投控股”)。 

2008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25号),核准城投控股向上海城投发行4.137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2008年8月8日“城投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行为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上述资产交割及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7月30日办理完毕,已全部过户至城投控股名下。 2008年8月5日,公司已完成向上海城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2017年月,公司更名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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